广东画院位于广州
人民北路,综合性专业美术创作、研究机构。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广州国画院筹备委员会,是建国后国内最早成立的4间
画院之一。
1964年改现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办,1978年复办。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有画家工作室、展览厅、学术讲座厅及陈列室。经常举办美术方面的学术讲座、学术交流、美术展览,编辑出版了《广东画院集刊》、《关山月画集》等数十本画集。每年举办一次院展,并先后在国内外举办了个人画展,与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文化交流活动,不少作品为国内各类博物馆、美术馆收藏。
广东画院首层设有1万多平方米的美术展览馆,还有一个学术报告厅,二层设有近5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共雕塑园,以及超8000平方米的文化艺术功能区,免费开放给市民参观、学习,接受美术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