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的研究,管理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技术标准。拟订省委、省人民政府指挥所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战时组织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承办国家和广州军区、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主任:张晓牧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省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防护类别和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
(三)组织指挥人民防空工作;掌握下级人民防空机构完成抢险救灾等情况。
(四)组织制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六)负责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监督检查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