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女联合会是广东省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共广东省委领导下,为争取妇女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全省妇女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机构简介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前身为1954年2月创建的广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为现名,简称广东省妇联。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
男女平等。主要任务是: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推动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
领导机构
省妇联党组成员及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主席:张丽
党组成员、副主席:罗敏
副主席:曾晓佳
周丽琼同志 协助温兰子同志主持省妇联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家庭期刊集团。
杨洁芝同志 分管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专项工作。
徐春莲同志 分管权益部、法律服务中心、妇女研究中心。
杨建珍同志 分管宣传部、儿童部、省科学育儿实验基地。
刘兰妮同志 分管组织联络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丘瑞清同志 分管城乡妇女发展部、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文建明同志 分管家庭期刊集团。
省妇联兼职副主席
陶凯元(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民进广东省委会副主委)
王丽华(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省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谭 玲(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翟美卿(
香江集团总裁,省工商联副主席,省
女企业家协会会长)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省妇联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事务管理工作;开展妇女儿童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承办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简报、档案、机要、保密、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审计、安全保卫及基本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后勤服务的规划并协调监督。
组织联络部
负责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及机构、编制、职称、工资、出国政审、人事档案等工作;协助管理地级以上市妇联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协调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妇联组织建设,联系社会各界妇女组织;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海外妇女的联谊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
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组织“
三八红旗手”的评选表彰工作。
城乡妇女发展部
负责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指导各地妇联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加强妇女知识技能培训,促进妇女健康素质和技能提升;推动妇女平等广泛就业,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权益部
负责参与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与修改,参与有关的普法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推动妇女群众自治组织的建立与发展;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妇女援助和社会服务;开展社区维权工作。
儿童部
负责参与有关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开展女童工作,促进女童发展;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工作;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开展社区儿童工作,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协调、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工会、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党务工作。
事业单位
(二)省妇女研究中心
(三)省科学育儿实验基地
(四)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
(五)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企业单位
家庭期刊集团有限公司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广东省妇联权益部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11月,广东省妇联权益部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