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于1953年,简称广东省工商联,同时称广东省总商会。是全国工商联的地方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之一。工作对象主要包括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资企业等,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等。
主要职能
工商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以建设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为目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决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全面推进工商联工作法治化,不断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影响力;充分发挥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服务作用,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主要任务: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培育和建设高素质的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依法加强会产管理、经营和保护。
机构职能:(一)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二)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三)参与政府相关的经济活动,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四)指导本省各级工商联工作,指导本会直属商会工作,认真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七)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培训及人才交流等服务。组织会员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类经贸活动,参加国内外考察.(八)广泛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和工商经济界人士(九)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会员企业党建工作;(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及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织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工商联共有会员510669个,144个县级以上工商联组织,全省共有商会组织3485个。
省工商联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部(与机关党办、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会员工作部、联络部、经济科技与信息部、宣传调研部。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设在省工商联。主办《新粤商》(双月刊),开设广东省工商联官方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
发展历史
2024年
2024年2月27日,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科技服务委员会成立。
2023年
2023年11月27日,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广东省工商联智库成立。
2010年
1月19-20日,我会组织本会企业家代表团56人前往香港参加由香港特区政府和
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的“2010年亚洲金融论坛”。
1月29日,我会与省委统战部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共同举办“2010春茗招待会”。
3月25日,我会在
花园酒店举行广东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省委
周镇宏常委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29-31日,我会组织前往梅州、揭阳市就基层组织建设专题进行调研。
3月31日,在我会一号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建设“四型”机关活动动员大会
4月6-8日,我会组织广东省工商联赴澳门代表团一行40多人,前往澳门拜访澳门特首崔世安先生和
澳门中华总商会。
4月15日,我会与广东外商公会、
广东民营企业商会、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资商会在花园酒店共同举办“庆祝第10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酒会暨友好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4月20日,在我会一号楼九楼会议室举办首期广东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业务讲座。
4月20-22日, 我会组织180多名企业家赴肇庆、云浮进行经贸考察。
4月10日,我会出面接待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长黄毅率领的云南民营经济代表团一行。
4月17-21日,我会在广东商学院组织召开第一期全省工商联系统干部培训班。
5月31日,杨我会组织50名企业家随同汤炳权副主席所率的省政协部分港区委员、广东企业家考察团赴汶川考察。
6月1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0年第二次专题学习,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电视电话会议和汪洋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精神。
7月6日我会在广东迎宾馆召开第九次粤港澳主要商会高层圆桌会议。
7月20日,我会在东方宾馆举行省工商联十届七次主席(会长)会议和十届六次常委会议
7月30-31日,我会组织100多名企业家赴梅州进行经贸考察。
8月5日,在我会一号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8月9日,在我会一号楼九楼会议室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8月25-26日,我会领导前往梅州砂田村扶贫点参加省工商联对口帮扶砂田村重点项目动工仪式。
8月27-28日我会组织130多位企业家前往清远进行经贸考察。
9月29-30日,东省工商联民营企业家考察团一行120人前往韶关开展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的对接和考察活动。
10月12日,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文件精神。
10月12-21日,广东省工商联赴美国、加拿大考察团一行14人前往美国、加拿大考察。
10月15日我会与澳门旅行社协会、广东外商公会、广东民营企业商会、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资商会在花园酒店联合举办 “庆祝第10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酒会暨澳门商务旅游推介会”。
11月3-4日,我会与省经信委、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在广州长隆酒店国际会展中心联合举办第二届新粤商大会。
12月7日我会杨浩明书记在迎宾馆陪同黄华华省长会见及宴请
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蔡冠深一行。
12月8-11日,我会组织50名民营企业家前往贵州遵义和重庆江津地区经贸考察。
12月15-16日,由全国工商联主办、我会承办的全国工商联联络工作座谈会在广州东方宾馆举行。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刘志强,我会陈丹、卢小周同志出席会议。
2009年
1月10日上午 我会在珠岛宾馆举行广东省民营企业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作重要讲话。
就民营企业在当前金融危机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调研。拟写《省工商联关于我省民营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专项调研报告》呈省委、省政府、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月18日晚 我会与广东外商公会在香港洲际酒店联合举办“2009新春酒会”。
2月25日上午 我会在广东大厦举行2009年广东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
2月26日下午 在省法院举行省法院与省工商联关于建立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
拟发《关于下发<省工商联关于全省统一战线“三促进一保持”系列行动之“百会千企121”转型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联,各有关商会、协会。
3月17日上午 我会在广东湖滨宾馆召开全省工商联系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情况座谈会。
3月26日下午 我会与省建设银行在省建设银行大厦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
4月2日 省发改委投资处在我会举办“民营经济投资情况座谈会”,了解我省民营企业投资情况。
4月9日 省直纪工委关于加强防腐倡廉建设和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有关情况的专题座谈会在我会一号楼四楼会议室召开。
4月15日中午 我会与广东外商公会、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资商会、广东民营企业商会在广州花园酒店联合举办“庆祝第10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暨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资商会、广东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理事会就职典礼酒会”。
拟写《省工商联关于2008广东民营经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呈省委、省政府、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周镇宏常委,林木声副省长。
编辑出版广东民营经济发展蓝皮书系列丛书之《推动广东民营经济和工商联工作科学发展探索与实践》、《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策论》(2008-2009)。
开展2009“访千户民营企业”调研活动。
5月8日 回收并报送44份民营企业拖欠账款情况调查表送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协助人民银行进行专题调研。
5月14-15日 我会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党校在省委党校联合举办“全省民营企业家学习贯彻《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专题培训班”。
5月15日上午 我会参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举办的广东省广州市2009年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暨专场招聘会。
5月18日 我会召开“全省民营企业家学习贯彻《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专题培训班”。
5月22日下午 我会在珠岛宾馆召开第七次粤港澳主要商会高层圆桌会议。
6月26日 拟写《关于中小企业融资调研报告》送全国工商联。
6月30日 我会在一号楼九楼会议室召开银企合作座谈会。
就“家电下乡”专题进行调研。拟写《关于进一步完善“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见建议》呈全国工商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
拟写陈祖沛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的推荐材料送省委统战部。
9月8-9日 在从化召开2009年省工商联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小组会议。
9月22日上午 由我会与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东省民营企业文化协会、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主办的广东省民营企业“庆国庆·迎亚运”万人长跑活动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广场举行。
9月27日上午 “辉煌中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书画展”在
广东省文史馆南方基地开幕。
10月13日 在我会一号楼九楼会议室召开省工商联全体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许光超宣布省委关于杨浩明同志任职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周镇宏作重要讲话。
10月14日 我会在珠岛宾馆召开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培训会议。
10月15日中午 我会与
广东省家具商会、广东外商公会、广东民营企业商会、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资商会在广州香格里拉大酒店共同举办“庆祝第10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暨广东家具产业升级战略发布酒会”。
10月25-31日 我会组织省工商联系统专职干部、民营企业家前往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参加第78期“全国民营经济理论与实务培训班”。
我会就我省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等专题进行调研。
我会就民营企业家参与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我会就“两新”组织党建情况进行调研。配合省委统战部做好省委党建专题调研的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以及情况收集工作。完成《关于加强我省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调研报告》。
11月5日 我会与省委统战部联合召开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题座谈会。
11月16日 我会与省建设银行、南海区工商联在南海区工商联机关共同召开民营企业融资恳谈会。
11月21-25日 拟写《成立“广东创意产业中心”,推进“广州创意产业城”的建设,使之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扶持与引导物资回收利用产业的集聚与升级,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提案。
11月27日 完成《中小企业融资难调研报告》和《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的提案。
完成省工商联入编<广东省志>全部材料送省委统战部。
推荐陈志列、黄文仔、陈芝华、陈凯旋4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作为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企业家委员候选人报省政府政策研究中心。
撰写《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接收军转干部的提案》。
12月2日 拟写《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调研报告》及《关于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建议》提案。
12月7-14日 拟写《关于粤港澳产业错位互补共同开发横琴岛的建议》提案。
12月14日下午 我会在珠岛宾馆召开广东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会议。周镇宏常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12月15日 拟写《关于加强我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发展水平的建议》提案。
12月29日下午 我会在广东大厦举行广东省工商联十届六次全体主席会长会议、十届五次常委会议和十届三次执委会议。周镇宏常委出席执委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通过《黄少雄不再担任省总商会常务副会长的决议》、《关于选举杨浩明同志为省总商会常务副会长的决议》。
拟写《广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报全国工商联。
拟写《省工商联对<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的修改意见》送省委办公厅。
拟写《关于上报广东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报告》报全国工商联、省政府办公厅。
拟写《关于上报<广东乡镇商会发展现状综述与若干问题思考>的报告》报全国工商联。
拟写《关于我省乡镇商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报省政府。
2008年
2月3日 本会领导赴番禺慰问在粤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2月19日-21日 组织发动广东省工商联会员积极参与抗雪灾捐赠灾区善款及物品工作。
2月24日 我会在香港洲际酒店举行“2008年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春茗晚会暨广东外商公会成立二十周年庆典”。
2月28日 我会在广东大厦举办广东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
3月18日 广东省地产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就职典礼酒会在广州花园酒店举行。
3月19日-20日 由我会主办的“加强粤港澳工商经济界联系合作座谈会”在香港举行。
4月2日 由我会主办的粤港澳主要商会高层圆桌会议在香港中华总商会会所举行。
4月15日 我会与
加拿大中华总商会在花园酒店共同举办加拿大卑诗省投资推介会。
4月15日 我会与广东外商公会、广东省民营企业文化协会、广东民营企业商会、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资协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共同举办 “庆祝第10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暨广东省民营企业文化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就职典礼酒会”。
5月13日 发出《关于开展支援四川地区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联,省工商联各商会、协会,组织发动省工商联民营企业会员、港澳商界会员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全省民营企业会员和港澳商界会员捐款捐物人民币72,916.80825万元,美元300万元,本会干部职工捐款13,820元、“特殊党费”25,281元。
5月26日-27日 我会牵头联合省经贸委、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2008首届新粤商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全哲洙,中国侨联党组书记、主席林军,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等中央和省领导,以及来自海内外粤商代表1,500人出席会议。
7月27日 由我会举办的“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机构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培训班”在北京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开班典礼。
7月28日 广东省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抗震救灾先进事迹首场报告会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我会获得先进集体表彰。
8月25日 在广东大厦举行
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二届一次理事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周镇宏当选为会长,黄少雄书记当选为常务副会长,陈海燕副书记及许智明等14名企业家当选为副会长。
10月13日 我会在广东电台举行“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
10月13日晚 我会与省委统战部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联合举办“广东省统一战线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省工商联成立55周年大型文艺晚会”。
10月15日 我会与广东外商公会、广东民营企业商会、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资商会、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共同举办 “庆祝10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暨广东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第四届理事会就职典礼酒会”。省委常委周镇宏、副省长雷于蓝、省政协副主席汤炳权及省直有关单位领导、港澳及国内商会代表和企业家700多人应邀出席。
10月21-24日 我会在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举办“2008广东省工商联执委培训班”。
10月22日 我会在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举行“广东省工商联民营企业培训基地”揭牌仪式。
11月13日上午 我会在珠岛宾馆举办“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成立五周年座谈会”。下午,2008年全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机构暨维权工作会议在广州珠岛宾馆召开。
11月27日 我会在珠岛宾馆举行“第六次粤港澳主要商会高层圆桌会议”。
12月15日 我会在亚洲国际大酒店举行省工商联(总商会)十届二次执委会议暨全省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
2007年
1月15日 省工商联举行与省政府联系单位工作座谈会。省发改委、农业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人事厅、信息产业厅、劳动保障厅、工商局、质监局、外办、港澳办、中小企业局、发展研究中心、海关广东分署等单位领导和代表出席。
3月15日-16日 省工商联在广州举行全省工商联信息工作会议。各市工商联,省工商联直属各商会、协会、信息直报点,及部分县(区)工商联代表共120多人参加。
4月15日 我会与香港贸发局、广东外商公会、广东民营企业商会联合在花园酒店举行“庆祝第101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暨香港展览团首次参展酒会”。
4月19日 由全国工商联和多米尼克国驻华大使馆联合主办、广东省工商联和佛山市工商联协办的“中国民营企业与加勒比共同体经济合作论坛”在佛山举行。多米尼克总理罗斯福·斯凯里特率领代表团一行,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沈建国、佛山市长陈云贤,广州、佛山、中山等地500多名民营企业家参加。
12月13日 我会在解放军广州疗养院召开广东省工商联系统组织工作会议。
12月26日-27日 由我会和省民企投诉中心牵头组织的2007年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机构工作会议暨省民营企业维权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各地投诉工作机构人员等40多人参加。
2006年
3月17日 2006年粤港澳商会高层圆桌会议在澳门举行。
3月18日 原全国政协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会长陈祖沛病逝,终年90岁。
4月14日 我会与广东民企商会、羊城晚报社、
华南理工大学共同主办的“与成功有约,与财富对话——优秀民营企业家走进校园”创业论坛在华南理工大学举行。
4月15日 我会在华南理工大学举行“广东优秀民营企业与大学生供需见面会”。
5月20日 我会与省委宣传部、省民营企业文化协会在广州番禺锦绣香江花园会所联合召开广东省民营企业开展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与会20多家知名民营企业家发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六项倡议》。
6月26日-28日 省工商联九届八次全体会长会议、九届八次常委(扩大)会议暨省工商联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交流会在广东大厦召开。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沈建国作重要讲话。
7月13日 由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民营经济报联合主办的“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网站开通仪式暨首届广东民营企业维权论坛”在广州珠岛宾馆举行。
7月24日 省工商联举行“广东省工商联向灾区献爱心捐款仪式”,来自全省各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省工商联机关干部等100多人参加。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守望相助,共渡难关”的优良传统,用实际行动支援灾区。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工商联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在24日举行向灾区献爱心捐款仪式后,继续动员和组织民营企业、各级工商联以及各直属商会为灾区重建贡献力量。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8日,捐款捐药达7,746万多元和捐衣物9,250件。
省委书记张德江、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分别在我会《关于省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汇报》上作重要批示。
10月15日,我会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在花园酒店共同举办“借助香港 走向世界——创建知名品牌交流会”。来自广州、深圳、佛山、东莞、顺德、中山等地的7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
11月9日,由省委统战部、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工商联承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广东省发挥民营企业在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工作会议暨广东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表彰大会在湛江市召开。
2005年
3月17日 粤港澳三地商会高层圆桌会议在香港中华总商会礼堂举行。我会及香港中华总商会、澳门中华总商会等港澳8家主要商会的领导出席。
3月23日 由我会与省委统战部、省发改委、省人事厅、省工商局联合举办的“广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在珠岛宾馆举行。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与代表合影留念。欧广源、许德立、李统书等省领导出席了表彰大会。
4月15日,我会与广东外商公会、广东民营企业商会联合在广州花园酒店举行庆祝“第97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酒会暨广东外商公会青年委员会就职典礼”。省领导欧广源、李统书,老同志朱森林、郭荣昌,港澳知名人士霍震寰、许世元、马有礼,省有关方面负责人,外国驻穗领事馆官员以及港澳、海外工商社团代表600多人出席。
9月12日-13日 全省工商联联络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10月15日 我会与香港贸发局、广东外商公会、广东民营企业商会联合在广州花园酒店举行庆祝第98届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酒会。省领导佀志广、王兆林,老同志朱森林,港澳知名人士许世元,省有关方面负责人、港澳及海内外工商界共600多人出席。
12月7日 由我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文化厅、省总工会、省民营企业文化协会联合举办的“广东省首届民营企业文艺汇演颁奖晚会”在友谊剧院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胡德平,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维英、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应邀出席。
2004年
2月21日 我会与
广东海外联谊会、香港中华总商会、澳门中华总商会等14个单位联合主办“2004年粤港澳商会‘庆新春、共发展’大型联谊活动”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省委副书记欧广源,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领导及粤港澳三地工商界知名人士1900多人出席。
4月15日 我会与广东外商公会、广东私营企业商会和
湛江市人民政府在广州中国大酒店联合举办“庆祝第95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酒会暨湛江市投资环境介绍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佀志广、副省长雷于蓝,港澳知名人士曾宪梓、许世元、马有礼,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联络办负责人、香港驻粤经贸办、香港贸发局广州办事处负责人、各国驻穗领事馆官员和港澳、海外工商社团的代表700多人出席。
5月17日 举行新商会大厦封顶仪式。
6月23日-24日 “首次泛珠三角区域商会联席会议”在广州举行。来自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省工商联和港澳地区7家主要商会的100多位代表出席,会上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商会合作框架协议》和《泛珠三角区域商会信息交流协议》。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广东省副省长许德立,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李统书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8月8日-15日 组织广东106名民营企业家到
中共中央党校参加为期一周的“全国民营经济理论与实务高级培训班”学习。
10月15日 我会与香港巴林商会、广东私营企业商会、广东外商公会在广州花园酒店联合举办“庆祝第96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酒会巴林投资环境介绍会”。许德立副省长、巴林驻华大使、巴林经济发展局副总裁等海内外嘉宾600多人出席。
12月20日 全省县级工商联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21日至28日,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全省工商联会长培训班,130多名工商联驻会会长、秘书长参加。
2003年
1月 由省工商联主办的《商界》杂志易名为《广东民企》。
1月2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走访看望了我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节日的问候。紧接着,在省政协召开“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张德江书记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3月25日 召开省工商联九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暨全省市、县(区)工商联会长学习研讨班。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各市、县(区)工商联会长等250多人出席。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的切入点,增强了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树立了要把工商联办成一个最有影响的团体的信心和决心。
5月 筹建新商会大厦。
7月18日 我会与香港中华通讯商会签署了缔结友好商会协议。
10月21日 省民政厅正式授权省工商联作为全省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11月11日 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成立大会在广州珠岛宾馆举行。省领导欧广源、许德立、游宁丰、朱小丹,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任文燕及有关单位领导、民营企业代表200多人出席。
12月15日 广东省民营企业文化协会成立。
2002年
1月 由省工商联与省委宣传部、省扶贫办主办了“广东扶贫开发成就图片展”,宣传民营企业家先富帮后富,致富不忘回报社会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相继成立了广东省工商联拉链业商会、广东省工商联广东洗涤业商会。
3月 向全省工商联发出《广东省工商联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教育活动的决定》。
3月 我会荣获“省直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三年攻关先进单位”称号。
4月2日 我会与广东私营企业商会联合举办“广东省实施民营经济上水平发展战略”专题报告会,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欧广源主讲并与部分民营企业家座谈。来自全省各地的300多名企业家参加。
4月16日-20日 省工商联组织广东省民营企业家考察团一行23人赴海南进行经贸考察。举行粤琼民营企业经贸合作座谈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共签约15.5亿元人民币。
6月20日 广东省编委批准省工商联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7月 陈海燕任省工商联党组副书记。
7月29日-31日 召开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黄三和当选为会长。
8月 省工商联机关
机构改革实行处级领导职位全员竞争上岗和干部定岗、轮岗工作。
9月19日 召开全省第二次
光彩事业表彰大会,设立金、银、铜奖和组织奖、表扬奖五个奖项。有333名个人和2个单位受到表彰和表扬。
9月23日-27日 省工商联与河源市工商联联合举办粤、闽、赣三省民营企业理论与实务讲座。200多位民营企业家参加。
12月23日 省工商联和省委统战部、省光彩会联合在惠州市召开全省
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再就业和招工扶贫工作交流会。
2001年
1月 黄少雄任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3月 编辑出版了《动力之源——广东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报告文集》,广为宣传。
6月止 全省有800多名非公有制企业家参与以扶贫开发为主题的光彩事业,在省内累计投资项目171个,到位资金30.91亿元,各种捐赠项目407个,金额达8.43亿元,省外老少边穷地区累计投资项目107个,到位资金15.41亿元。
4月 与重庆市工商联联合主办了“2001年广东精品西部博览会”,广州等8市20多个行业80多家企业300余人参加,签订多项投资、销售协议。
7月 省工商联机关全体干部及部分粤港澳企业家组成合唱团,参加省直工委组织的“党在我心中”歌咏比赛。
7月25日 省工商联在深圳龙岗区召开广东省
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
8月底 全省已建立行业商会、同业公会149个、乡镇商会603个,全省工商联会员总数达87,031个。
10月28日 省工商联对外网站——广东商会网开通。
我会主动向省政府请示,要求与相关厅局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经省政府批准,由一位副省长联系工商联工作,我会与省政府21个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
2000年
1月5日
广东省总商会经
广东省民政厅准予办理法人社会团体登记。
2月 省工商联与广东海外联谊会、广东外商公会、深圳市海外联谊会、
深圳市总商会在深圳联合举办“粤港澳工商界携手走进新时代”联欢会,来自粤港澳和内地工商界500余人出席。
3月 省工商联和省私营企业商会联合举办“面向新世纪的民营经济”、“广东私营经济论坛——新时期私营企业权益的保护”等大型研讨会,经济学家厉以宁、法学家龙翼飞等应邀演讲,全省各地1,000余名私营企业家与会。
3月 省工商联机关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
6月19日 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及民营企业家组成的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正式成立。
广东省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广东省工商联电气照明商会和中大MBA企业家商会先后成立。
8月 省工商联召开“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交流会”。
8月12日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经叔平视察省工商联,并与省工商联处以上干部座谈。
10月19日 省工商联与广信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广东省工商联法律维权中心。
12月6日 省政协第六、七届委员会副主席、省工商联四至七届副会长沈永椿逝世,终年86岁。
12月初 省工商联组团参加昆明首届中国民营企业交易会,与云南、重庆、四川、贵州、山西等地共签订投资、合作项目协议120个,金额26.2亿元,广东参展团获大会组委会颁发“最佳组织奖”和“最佳设计奖”。
1999年
7月 广东省643位民营企业家发出《响应<信誉宣言>倡议书》。
7月-9月 省工商联机关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
8月 省工商联与省委统战部、省电视台联合拍摄20集电视片《峰回路转》。
10月 编辑出版近15万字的《广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年》。
12月 省工商联档案室被省档案局评为省一级档案室。
是年,成立广东日化商会、广东金银首饰商会、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等4个省工商联直属商会。至年底,已建立省级行业商会12个,市级行业商会、
同业公会134个,乡镇、街道分会(商会)432个。
1998年
2月 广东省、广州市总商会等有关单位联合在香港举办“携手创辉煌”系列活动,46个香港社团400多人参加。
年初 省工商联与广东电视台联合摄制反映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状况及企业家风貌的七集电视专题宣传片。
3月 省工商联组织广东省工商联女企业家联谊会访京团向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全国妇联汇报工作,受到李瑞环、王兆国、孙孚凌、胡启立、经叔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4月 省工商联完成机关职能处室的调整、组建工作,并进行干部轮岗。
6月18日 广东省光彩事业表彰大会在广州举行,116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6个单位受到表彰。
12月18日 隆重举行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45周年会庆纪念大会,首次表彰全省工商联系统28个先进单位,52个先进工作者,121个先进会员,并为从事工商联工作30年以上的老同志颁发荣誉证书。
是年,广东燃气商会、广东医药商会成立,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增至9个。
1997年
3月 省工商联向全国和省人大、政协会议提交议案、提案11件,其中《应停止收取私营企业管理费的建议》的提案得到有关部门的采纳。
3月7日 省总商会与海关广东分署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5月 黄少雄任省工商联党组副书记。
8月27日-28日 广东省工商联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选举谢太俭为会长。
9月 林森权任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1996年
2月 省工商联《一项势在必行的新职能——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情况的调查报告》报省政府职称审批部门。5月,省职改办同意省工商联下发《广东省工商联关于职称评定工作的意见(试行)》。
6月31日-7月1日 省工商联和省技术监督局联合举行“广东民营企业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研究开展民营企业技术监督工作问题。
9月 省工商联主办’96海内外华人友好商会交流会,来自全国各地及港澳台、海外华商代表近300人参加。
12月23日 省工商联与省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96广东省民营企业质量工作先进企业、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共表彰157家先进企业,53名先进个人。同月,
广东国际钻石商会、广东省工商联女企业家联谊会成立。
1995年
4月15日 广东省光彩事业推动委员会成立。
9月 欧阳冬任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1994年
9月 省工商联与省委统战部联合发起广东省私营企业“金杯奖”评选活动,9月30日举行表彰颁奖大会。
12月19日 第二届三资企业“金匙奖”颁奖大会在广州举行,评出优秀奖20名,先进奖30名,荣誉奖100名。活动得到省外经贸委和广州海关的支持,对获奖企业凡符合外经贸和海关有关政策规定的,给予扩大内销比例和A级通关优惠。
1993年
1月 省政协第七届一次会议,沈永椿当选为副主席。
7月 省工商联主办’93海内外华人友好商会交流会,有内地和香港、台湾以及加拿大等地的28个商会103人参加。会议决定成立
海内外华人友好商会筹备组。
7月22日-26日 在广州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举办’93广东省工商联贸易洽谈展销会,210个企业360人参会,成交额4126万元。
8月18日-19日 广东省工商联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穗举行,选举陈祖沛为会长。
10月15日 在广州花园酒店隆重举行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四十周年会庆,并出版《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四十周年会庆专辑》。
10月 广东省工商联电脑商会成立。
12月 谢文霖任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1992年
3月 省工商联主办的《广东工商》会刊更名为《商界》,并成立商界杂志社。
8月 赖德生任省工商联党组副书记。
1991年
3月 全国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会长关炳如、何信泉《关于强化三资企业管理的几点建设》提案,被全国政协评为优秀提案,受到表彰。
3月 省工商联举行“广东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团”出席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35周年纪念活动。
9月18日-19日 广东省工商联、福建省工商联、香港观塘工商联联合在福建武夷山举办“‘91’友好商会会务研讨会”。
1990年
5月3日-4日 广东省总商会与匈牙利商会在广州联合举办“匈牙利出口产品介绍会”。匈牙利驻华大使馆派商务参赞和驻上海总领事兼其商会代表并拜会陈祖沛。
5月 由在广州地区的省属国营企业为主所组成的“广东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公会”成立,伍树桐任会长。
6月 广东省总商会与省贸促会、省发展银行、广东外商投资服务中心、香港粤海企业有限公司联合在珠海举办’90广东对外投资贸易洽谈会,签订合同305项,外商直接投资额为8.57亿美元,签订出口贸易总额2.76亿美元。
7月 省工商联接待了应全国工商联主席荣毅仁邀请来北京、广州等地考察的台湾大陆工业考察团一行52人。
9月 以私营企业家为主所组成的“广东民间企业家公会”成立,缪惠英为会长。
9月7日-9月15日 由副会长林晓亭、罗声亮任正副团长的“广东省工商联代表团”应邀访问
泰国中华总商会。
1989年
4月1日 由省工商联、省委统战部、广东外商公会、广东海外联谊会、广东电视台、羊城晚报等单位联合发起的“广东省三资企业金匙奖”评选活动10月15日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上,30家“三资”企业获“金匙奖”一、二等奖。
5月31日至6月2日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同时称为广东省总商会的决议》,陈祖沛当选为会长。
9月16日 广东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公会筹备组成立,省工商联副会长、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伍树桐任筹备组组长。
11月下旬 应省总商会的邀请,泰国中华总商会主席郑明如率领工商考察团来北京、广州等地参观访问,并签订“广东省总商会、泰国中华总商会友好合作意向书”。
1988年
1月 省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陈祖沛当选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7月19日-20日 省委统战部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民间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了大家对促进私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酝酿成立省民间企业家公会。
8月14日 省委统战部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三资”企业投资者座谈会,商讨成立广东外商公会等事宜。
9月21日 我国第一个由外商组成的民间社团——广东外商公会在穗成立。该会聘请霍英东、马万祺为名誉会长,曾宪梓为会长,陶开裕为第一副会长。
9月 省工商联与省委统战部、省体改办联合发出《开展组建同业公会工作的通知》。
10月15日 举行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成立35周年庆祝酒会。省市有关领导和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港澳20多个工商社团的代表和海内外各界人士共600多人出席。
10月15日 由省工商联与港澳工商界人士合作的新工商大厦开业。
至本年度止,全省工商联会员28,112人,其中新会员6,910人;会办企业133家,职工22,000人,本年度营业额3亿多元,居全国工商联会办企业之首。据统计,近10年来,全省各级工商联共组织281人次出访港澳及海外,接待港澳台和海外来访社团共计221个41,537人次,直接间接引进外资17.2亿美元。
1987年
编辑出版《广东工商史料辑录》。
3月6日 省工商联五届六次常委会补选陈祖沛为主任委员。
4月21日 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李定来粤检查工作,并专程拜访了陈祖沛。
8月27日-31日 省工商联第二届商品交流展销会在广州文化公园举行,省属及34个市、县工商联组织的180多家企业参展,江西、湖南等八省区工商联企业也前来参展,共签订商品购销合同180多宗,成交总额达4,800多万元。
12月7日 加拿大驻华大使狄鄂来省工商联拜会陈祖沛主任并长时交谈。
1986年
1月 省工商联成立党组,林晓亭任党组书记,王仲原任副书记。
4月9日 全国政协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主委郭棣活逝世,终年82岁。
4月19日 省长叶选平、省委副书记郭荣昌以及省委统战部部长郑群,会见从海外、港澳回来参加郭棣活追悼会的郭氏家属。
8月27日 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副主委刁沼芬逝世,终年82岁。
10月3日-7日 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在广州联合召开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表彰大会,表彰了48个先进集体和252名先进个人,其中工商联系统的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30名。
10月4日 省委统战部根据中央统战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的实际,下发了《关于恢复在我省各级政协和工商联安排港澳人士的通知》,为我省各级政协和工商联安排港澳委员作出政策性规定。
10月27日 省工商联和省委统战部、省电视台联合拍摄的我国第一部反映爱国民主人士生平的电视片《著名爱国实业家郭棣活》在省政协礼堂举行首播式,该片在全省首届对外宣传电视片评选会上获二等奖。
12月1日 省工商联召开企业工作会议。
12月3日-4日 省工商联在广州东山湖公园举办物资交流会,成交额350万元。
1985年
1月 省委书记谢非由省委统战部部长郑群陪同,探望在穗部分知名民主人士。
2月18日 中共广东省委落实政策办公室和“查抄办”决定,对原副省长郭棣活、黄洁、邓文钊,原省政协副主席陈祖沛、刁沼芬等66人在“文革”期间被查抄财物,凡过去未清退或清退补偿明显偏低的给予补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李静阳等亲自到郭棣活、黄洁、陈祖沛等人家送补偿款。
1984年
4月2日-6日 省工商联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穗召开,郭棣活当选主任委员。
6月9日 省工商联接待全国工商联访港团,其中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胡厥文,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胡子昂,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刘靖基等。
7月28日 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在省委统战部部长郑群的陪同下到省工商联机关探望工商联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11月20日-12月1日 以赵文元为顾问、沈永椿为团长、林晓亭为副团长的“广东省工商联代表团”应邀访问香港中华总商会和澳门中华总商会。
1983年
3月29日 省委统战部向省委呈报《组织有专长的原工商业者赴海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经济咨询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4月 省政协五届一次会议选举陈祖沛、刁沼芬为副主席;同时召开的省人大六届一次会议选举郭棣活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6月 省工商联组织有专长的原工商业者赴粤北少数民族地区传经送宝。
是年,全省41个市县恢复工商联组织,11个县建立工商小组。
1982年
3月11日 省委统战部向各地发出《关于各市、县工商联待遇问题的意见》。经中共广东省委同意,省工商联参加会议、看文件按厅局级单位待遇,各市、县重新设置的工商联分别按市、县局级单位待遇。
11月16日 省委统战部召开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商议从工商联撤出中共党员干部的问题。
11月 香港厂商工会参观团来穗,省民建会、省工商联负责接待,省委统战部部长张泊泉应邀出席。
是年,全省736位工商联成员参加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咨询项目603项,取得经济效益442项,金额1,530万元,创汇279万港元。
1981年
5月14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复中共广东省委,同意为“华企”平反恢复名誉;6月2日,省委通知省内各有关单位,抓紧对“华企”人员及受株连者的平反和恢复名誉工作;6月19日,为“华企”平反的消息在《南方日报》刊登;9月13日,省委纪委、省委统战部、省府财贸办联合发文,督促做好该项工作。
9月 省委统战部、省编委、省财厅联合发出《关于我省各级工商联编制经费问题的通知》。
创办“广东省工商联信托资本公司”,随后成立“广东省工商联经济开发公司”、“广东省工商联经济技术发展公司”、“广东工商大厦”及“汇香酒楼”,并成立以陈祖沛为董事长,沈永椿、林晓亭、何信泉为副董事长的董事会。
1980年
3月10日 中共广东省委召开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省委书记、省政协主席尹林平到会讲话。
3月17日-22日 省工商联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郭棣活当选为主任委员。
5月 为复查1954年对公私合营华南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作的“严重违法行为”等结论,由省委统战部、省纪检会、外贸局、商业局、海关、侨办等单位联合组成 “华企事件”复查小组。于同年11月写出复查报告及《有关为公私合营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事件进行平反、恢复名誉的请示》。
1980年7月10日,中共广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联合为邓文钊同志举行追悼会。
编写《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会史简编》。
11月 省民建会、省工商联共同编印的《广东工商》改名为《两会粤讯》。
1979年
6月 中国政府正式宣布,在国内(除台湾省外)资本家阶级已经不再存在,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12月15日-26日 省政协举行四届二次会议,选举陈祖沛、刁沼芬为省政协副主席。
本年度,根据中共中央(1979)84号文件精神,在全省开展对原工商业者中劳动者的“区别”工作,参与此项工作的专职干部达9,605人,全省待“区别”的有67,715人,至年底已区别为“三小”(小商贩、
小手工业者、小业主)的有52,284人。对“四清”及历次运动中被错划为资本家而纳入改造的4,599人作了复查,区别后改为劳动者成份的有3,802人,占82.67%。
1978年
1月3日 省工商联恢复活动。
10月5日 全国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委曹冠英病逝,终年84岁。
1977年
10月18日-19日 中央统战部三处处长王德宽在穗召集广东省、广州市委统战部工商处同志座谈有关恢复省、市民建会、工商联活动问题。
10月27日 省委统战部提出《关于我省民主党派、工商联问题的请示报告》。1978年1月12日,省委复函,对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活动的干部配备、工作条件问题作了指示。
11月15日 省委统战部邀集省民建会、省工商联负责人举行“两会”主委扩大会议,协商成立“两会”工作组。
12月11日-19日 省政协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穗举行,郭棣活当选省政协四届委员会副主席。
1973年
12月10日 为被遣往农村的原工商业者落实政策问题。湛江地区处理较好,被遣257人,已落实159人,占61.8%。据全省64个市、县统计,被遣18,172人,只落实5,940人,占32.8%,大多数未得到解决。
本年度,原工商业者在“文革”中被扣减工资问题,基本解决。
1971年
1月8日 全国人大代表、副省长、省政协委员、省民建会副主委、省工商联副主委邓文钊逝世,终年62岁。
1967年
4月 为免受“红卫兵”冲击,郭棣活被送到从化县保护起来,至1969年初。
9月8日 部分工人纠察队员强占朝阳南路56号省工商联办公楼。
1966年
1月19日 省委统战部、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省总工会党组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企业评奖时,吸收原工商业者参加。
8月30日 郭棣活、邓文钊、黄洁相继提出辞去副省长之职。
9月3日 “红卫兵”在省工商联礼堂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批斗。
9月5日 省工商联停止办公。
9月26日 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指示:“干部处理要慎重,领导不要随便罢官,民主党派头面人物,如黄洁、郭棣活还要照顾。”
10月13日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赵文元邀请党外副省长郭棣活、邓文钊、黄洁座谈如何正确对待“文革”问题。
11月9日 副省长、省工商联副主委黄洁在“红卫兵”抄家时,心脏病突发逝世,终年56岁。
1965年
4月10日 省工商联召开三届二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1964年
3月 召开七市二县“两会”负责人座谈会,交流比、学、赶、帮运动情况和意见。
1963年
2月25日-3月17日 省工商联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会议传达和贯彻全国工商联执委会议精神,讨论国内外形势,部署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会议选举了郭棣活为主委。
6月2日 省工商联副主委李朗如逝世,终年73岁。
12月28日 省工商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讨论省人大三届一次会议和省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的决议。
1962年
10月25日-11月8日 省民建会、省工商联举行二届十一次常委联席(扩大)会议,号召两会成员和家属以实际行动响应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的号召,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
1961年
3月3日-21日 省民建会、工商联二届八次常委联席(扩大)会议在穗举行,会议由省两会主委郭棣活传达了两会中央西安会议精神,进一步大力开展形势教育。省委书记区梦觉接见郭棣活、邓文钊等30多位代表。
11月23日-29日 广东省人大二届四次会议在广州举行,邓文钊、黄洁当选为副省长。
1960年
10月20日-11月9日 省工商联召开大会,要求工商界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方向,继续在技术革命、文化革命中更好地贡献自己的力量。
1959年
2月2日-5日 省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在穗举行。邓文钊当选政协广东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4月1日-11日 省民建会、工商联召开二届三次执委联席(扩大)会议。副省长刘田夫、省委统战部部长罗范群到会作报告。
6月4日-6日 举行省工商联二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组织工商界投身全民的
增产节约运动,掀起一个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服务高潮的决议。
7月22日-25日 在江门市召开省工商联、省民建会“推动工商界投身增产节约运动的经验交流大会”,117位代表出席。
10月 省民建会、工商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推动两会成员参加社会主义总路线教育运动,帮助成员纠正错误思想。
1958年
1月 省两会联合出版的《广东工商》创刊。
1月23日-2月2日 省民建会、省工商联举行一届四次联席(扩大)会议。省委统战部罗范群以代部长名义在会上作了《进一步全面、深入展开全省工商界的整风运动,过好社会主义关》的报告。
3月3日 省民建会、工商联及两会整风工委部分委员举行联席会议。
3月20日 广东省、广州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界7000多人举行社会主义自我改造大跃进誓师大会及游行。大会通过省、市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界
社会主义改造公约。
9月8日-18日 省工商联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出新的领导机构,郭棣活当选为主任委员。
9月14日-11月3日 举办了“广东省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工商界整风运动展览会”。
9月21日-27日 省人大二届一次会议在穗举行,郭棣活当选为副省长,邓文钊当选为省人委委员。
11月12日-17日 召开省两会二届二次执委联席(扩大)会议,决定在全省工商界范围内开展一个以人民公社化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和共产主义教育。
1957年
1月5日-12日 省工商联一届二次(扩大)会议在穗举行,通过《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组织简则》。
1月6日 省委第一书记陶铸接见参加省工商联一届二次(扩大)会议的邓文钊、李朗如、林志澄、蚁美厚、黄洁、陈祖沛等人,并着重谈了工商业者加强自我改造和新合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
2月 积极推动工商业者踊跃认购1957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4月 省工商联一届四次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动员全省工商业者积极参加增产节约运动和继续加强自我改造的决议。
5月30日-31日 省工商界举行座谈会。会议主要谈及有些地方将赎买政策变成剥夺政策、宗派主义、私方人员被精简等问题。
中国民主建国会广东省工作委员会(简称省民建会)成立,与省工商联同址办公。之后,省工商业联合会与省民建会(简称省两会)的重大工作都共同进行协作。
7月9日 成立省两会反右派斗争临时工作委员会。
1956年
1月10日 广州市5万名工商界及家属集会,举行“广州市工商界拥护社会主义改造广播大会”。
1月17日 广州等地工商界及家属举行大会,组织迎接全面公私合营报喜队。《南方日报》发表社论“立即掀起一个高潮”。
1月20日 广州地区6万多名工商界在越秀山体育场举行大会。广州市人委宣布批准工业138个行业共4,000多户和商业132个行业共16,200多户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
1月22日 中共广东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发文,要求各地注意三个问题:一、在发动全行业合营前,应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二、不应把动员增资变成变相斗争;三、清产核资要公平合理,应纠正偏高偏低现象。2月21日,中共中央向全国转发了这份文件。
1月22日 省工商联筹委会主委邓文钊在《南方日报》发表文章《全省工商业者积极行动起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号召全省工商界立即行动起来,提高认识,消除顾虑,争取立功。
1月26日-27日 召开省工商联筹委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汇报和研究我省各地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进入高潮后的情况。
1月28日 《南方日报》发表《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告全省工商界书》。
1月29日 广州市各界30万人在越秀山体育场和各区会场举行盛大的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
2月25日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穗召开,选举产生第一届执行委员会,邓文钊为主任委员。
7月25日-8月4日 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穗举行,会议选举邓文钊为副省长。
10月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在市县工商联秘书长会议上提出“关于推动工商业者参加社会主义竞赛问题和小商贩辅导工作问题的初步意见”。
11月 公私合营企业私股代表大会召开。
1955年
2月 筹委会推动各地工商联开展拥军优属、抗旱救灾活动,推动各级工商联开展解放台湾反对美蒋条 约,反对使用
原子武器签名运动,以及拥护国家发行新币和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等时事政策学习。
8月 组织全省工商业者学习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鼓励工商业者以坚定的信心与决心,为完成这个计划而努力奋斗。
冬季 省工商联筹委会主委邓文钊和华侨工商界代表黄洁等代表人士,通过各种方式动员华侨、港澳工商界参加祖国经济建设。港澳工商界2万多人回穗参加苏联经济、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及广州建设成就展。
12月4日-6日 举行省工商联筹委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扩大)会议,传达全国工商联一届二次执委会精神和决议。
1954年
2月27日-3月10日 广东省工商界代表会议在穗召开,传达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精神和决议。
6月-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公布后,组织工商界学习和讨论。
1953年
3月11日-18日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代表会议在穗召开,邓文钊为主任委员,组成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6月 开始筹建本会会址和学宫街干部宿舍。
6月 筹委会布置各地工商联组织工商界学习我国宪法草案。同时,通过各地人民代表的选举,工商界人士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的有50多人。
1952年
1月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处成立,邓文钊为主任,李朗如、罗理实为副主任,陈鸣为秘书长。
现任领导
联合会章程
总则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商联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商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以建设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为目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决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全面推进工商联工作法治化,不断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影响力;充分发挥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服务作用,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工商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工商联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加强对工商联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工商联主席工作,发挥党外干部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工商联机关干部;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领导机制,完善管理机构,协调各方力量;支持和配合做好民营企业和各类商会党组织组建工作,推动成立行业性或者区域性党组织。
工商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开展工作。
职能与任务
第一条 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一)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弘扬企业家精神,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二)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发展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引导民营经济人士重视企业党建工作,在企业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为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第二条 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并推动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推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二)深入了解民营经济人士的意愿和要求,畅通和规范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第三条 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
(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标准、信用、合规等方面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民营企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自主创新,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国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与国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工商社团和工商经济界的联系,拓展国际合作,深化民间外交,为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提供服务。
(三)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实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四)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四条 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一)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促进所属商会改革发展,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推动建立完善现代商会制度,提升商会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所属商会建设,推动统一战线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第五条 培育和建设高素质的民营经济人士队伍。
(一)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二)依托商会发展壮大会员队伍,指导商会加强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联系服务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推动工商联组织和工作在民营经济领域全面有效覆盖。
(四)注重对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
第六条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二)引导民营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三)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就业优先,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七条 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民营经济人士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弘扬诚信文化和清廉文化,参与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二)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建设“法治民企”。推动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促进公平竞争。
(三)推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经济人士权益,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支持商会参与涉企纠纷的调解、仲裁。
第八条 依法加强会产管理、经营和保护。
组织
第一节 全国及地方组织
第九条 工商联设全国组织和地方组织。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为全国组织,简称全国工商联;省级及以下工商联为地方组织。
上级工商联对下级工商联具有指导关系。
全国工商联又称中国民间商会;地方工商联又称地方(总)商会。
第十条 工商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 工商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选举执行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执行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工商联的重大事项。中国工商业联合会全国代表大会负责修改章程。
第十二条 工商联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代表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大会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十三条 工商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协商推选方式产生,根据需要也可以特邀部分代表。
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分配办法,由执行委员会或授权常务委员会决定。
工商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四条 执行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工商联的最高领导机构,其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三)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工作任务;
(五)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等。
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执行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执行委员会委员(简称执行委员)名额分配、产生办法由上一届执行委员会或授权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五条 执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工商联章程,执行工商联各项决议;
(三)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
(四)热心工商联工作,参加工商联的会议和活动;
(五)广泛联系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反映其意见和要求;
(六)对工商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等组成,贯彻实施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对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与执行委员会相同,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执行委员会职权。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常务委员名额分配、产生办法由上一届执行委员会或授权常务委员会决定。
县级工商联视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条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研究决定重要事项。主席主持会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副主席分为专职副主席和兼职副主席。专职副主席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全国工商联兼职副主席一般不连续任职,地方工商联兼职副主席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
主席会议组成人员中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应向主席会议报告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具体述职办法由同级主席会议制定。
工商联设常务副主席,由同级工商联党组书记担任。
工商联设秘书长。
县级工商联不设常务委员会的,主席会议对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执行委员会职权。
第十八条 中国民间商会、地方(总)商会设会长、副会长。会长由工商联主席兼任,副会长原则上由工商联专职副主席、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兼(担)任。会长、副会长由工商联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同级工商联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副会长中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列席同级工商联主席会议,并根据安排向主席会议述职。
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一般不连续任职,地方商会副会长中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十九条 工商联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会人员出席方能召开,执行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应到会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执行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条 每届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在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工商联的经常工作,直到产生新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人为止。
地方工商联换届时应向上一级工商联报告筹备情况,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商联备案。
第二十一条 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在届中进行调整,调整事项由执行委员会作出决定,或由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向执行委员会报告。
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县级工商联届中调整事项,可由主席会议作出决定,并向执行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执行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依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免去职务处分。
(一)违反本章程,不支持或不参与工商联工作的;
(二)个人或所在企业存在严重失信,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发表不正当言论或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
(五)其他不符合执行委员身份,严重影响工商联形象的。
执行委员连续18个月不按规定参加同级工商联的会议和活动、或不接受工商联分配的任务、或不执行工商联的决议,应免去其执行委员职务。
在执行委员触犯刑律等特殊情况下,由主席会议作出处理决定,报执行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追认。
第二十三条 工商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部门和专业委员会;建立咨询制度。
第二十四条 地方工商联新设或撤并,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并报上级工商联备案。
第二节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工商联所属商会是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由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并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工商联所属商会应依法进行登记。
乡镇、街道商会由所在县级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履行所在乡镇、街道总商会职能。
第二十六条 工商联所属商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发挥商会党组织作用,把方向、议大事、促落实。
第二十七条 工商联所属商会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八条 工商联加强对所属商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主要负责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秘书长开展考察考核,支持所属商会开展会员服务、承接公共服务、参与社会服务。
第二十九条 加强对其他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相关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会员
第三十条 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参加工商联的一个组织,承诺履行会员义务的团体、企业和个人,可以申请入会。
(一)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各类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入会申请经批准后,为团体会员。
工商联所属商会为工商联团体会员,商会会员同时也是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
(二)各类企业入会申请经批准后,为企业会员。
企业会员的主体是民营企业,主要包括:由内地自然人或民营资本独资、控股或拥有实际控制权,按照《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由港澳自然人或工商资本在内地依法设立的独资、控股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等。
(三)民营经济人士入会申请经批准后,为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面向所有民营经济人士,主要包括: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民营企业中持有股份的主要经营者,民营投资机构自然人大股东,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工商领域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相关社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民营中介机构主要合伙人,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等。
与工商联工作有联系的有关人士可以申请成为个人会员;与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代表,经协商,可被邀请作为个人会员;原工商业者均为个人会员。
第三十一条 实行会员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不以企业资产规模和个人财富等设置入会门槛。
各级工商联可根据本章程规定与实际情况,制定会员管理办法,并报上一级工商联备案。
第三十二条 全国工商联和省级工商联只发展团体会员。
各级工商联的会员,同时也是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
第三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向工商联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
(三)参加工商联组织的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等活动;
(四)接受工商联提供的服务;
(五)要求工商联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对工商联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工商联决议;
(二)关心支持工商联工作;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参加工商联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五)接受工商联监督;
(六)办理工商联委托的事项。
第三十五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的,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中止会员权利或开除其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应开除其会籍。
工作人员
第三十六条 工商联机关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激励和监督,强化政治责任,按照既精通统一战线工作又熟悉经济工作的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三十七条 工商联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基层导向,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良好作风,坚持“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密切联系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
(三)热爱工商联事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求真务实,掌握科学思维方法,注重增强学习本领、提高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认真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具备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落实推进能力。
(四)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改进工作方式和服务手段,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商联工作。
(五)严于律己、勤政廉洁、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会徽
第三十八条 工商联的会徽为以桥梁纽带造型为主组成的图案。
工商联的会徽,可作为会章佩带;可在工商联组织的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可作为纪念品、办公用品上的标志;不得作商业用途。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为各级工商联(中国民间商会和地方商会)的统一章程,经中国工商业联合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