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成立于1989年11月,是由省内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者、以及其他与道路运输行业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以自愿为道路运输事业服务的宗旨联合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机关为省交通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
协会简介
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内设有秘书处处理日常工作外、还设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维修检测驾培、企业管理四个专业委员会以及《广东道路运输》编辑委员会等机构。
本协会遵守宪法,贯彻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规律,为促进道路运输实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协助交通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
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道路运输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围绕本省道路运输行业的中心工作和会员企业的需求,开展各项工作,反映会员诉求,在政府与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任务,进行道路运输规划调研,并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制定规划的有关活动。
(三)根据道路运输行业改革开放、生产建设、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组织课题研究,提出建议,供主管部门和道路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科学决策时参考。
(四)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和倡导行规行约,规范行业、企业经营行为,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及与社会其他部门的相关事务,维护行业公平竞争,依法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接受委托,承担本行业从业资格审查、企业等级、汽车客运站等级评定、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技术核查及相关工作;承担行业项目论证、规划编制、成果鉴定、生产技术可行性方案研究、评议等咨询服务工作,并组织学术讨论。
(六)组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国内外考察和展览,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道路运输的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会员企业之间的经济联合和合作。
(七)收集、整理、分析、披露行业信息,组织交流学习,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会员提供服务;编辑行业的相关资料,主办《广东道路运输》刊物。
(八)发展与国内外同行业协会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加强省内外同行业协会联系与合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九)承办或完成政府、会员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