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艺术职业学院
广东省广州市境内公办高校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Guangdo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Arts)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省属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是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重点培育单位,入选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
办学历史
前身硕源
1958年,广州市老艺人粤剧团附属少年粤剧训练班成立。同年下半年,校址移至西湖路流水井3号(今广东曲艺团团部),更名为“广州粤剧学校”。
1960年,学校搬至犀牛路5号(原民族学院),始定名为“广东粤剧学校”。
1969年,学校停办,校址移作它用。
1971年,学校恢复办学,由红线女同志出任校长,学校选址元岗(广州羊城手表厂旧址)。
1983年,学校重返犀牛路5号办学。
1993年,学校搬出犀牛路5号(今东风东699号),分别在广州林和西路、金盘岭和车陂路租用办学场地。
2003年,学校落户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即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佛山校区北半部。
1959年6月26日,经广州市文化局批准,成立广东舞蹈学校,校址在广州市光孝寺内。
1965年,学校与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合并为广东艺术专科学校。
1969年,广东艺术专科学校与广州美术学院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
1978年,广东人民艺术学院撤销。广州音乐专科学校(今星海音乐学院)、广东舞蹈学校、广州美术学院分别复校,广东舞蹈学校迁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
2001年,增设佛山南海校区,校区建在佛山市南海区黄岐。
2007年,撤销黄岐校区,迁址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即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佛山校区南半部。
合并办学
2012年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舞蹈学校和广东粤剧学院合并建立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隶属原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5月4日,广东省文化厅主持召开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成立大会。9月10日,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举行揭牌仪式。
2019年2月,学校成建制划转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由省教育厅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建。
2022年8月8日,学校入选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名单。
2024年1月26日,广东省教育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申报更名为广东艺术职业学院事项予以公示。6月22日,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正式更名为“广东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条件
院系设置
截至2024年7月,学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开设37个高职专业。
师资力量
截至2024年7月,学校拥有专任教师41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12人,博士32人。
教学建设
截至2024年7月,学校有2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截至2023年12月,学校有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74064.29平方米,专业教学实训用房及场所面积39212.92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 3876.27万元;校内实践教学场所14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1个。
学术研究
科研机构
据2024年10月学校官网数据,学校有1个校级科研机构。
科研成果
截至2023年12月,学校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45万元,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30万元;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6.15万元,技术产权交易收入15万元;知识产权10项,其中专利授权9项,专利转让数量4项,专利成果转化到款额15万元。
学术资源
截至2023年12月,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5.26万册,电子图书14.33万册;拥有汇雅书世界、超星期刊、博看人文期刊、库克数字音乐图书馆等数据库。
合作交流
截至2024年7月,学校与华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的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并试点开展音乐学(戏曲表演)四年制本科协同育人项目;与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香港演艺学院韩国秋溪艺术大学等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学校校徽外形为圆形,主色调为红色。外圈为学校中、英文名称,上半圈为学校中文名称,由国学大师饶宗颐先生题写,下半圈为学校英文名称。圈内图案取材于戏剧与舞蹈表演的兰花手、眼睛、舞姿及脸谱等元素,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形似木棉花的火炬造型体现岭南特色和文化传承精神。
精神文化
唯真、唯正、唯美
释义:唯真唯正唯美,即唯真是求,唯正是求,唯美是求。追求“真理、真知、真功”,追求“正道、正心、正气”,追求“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形象美、作品美、环境美”。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校歌为《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校歌》。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0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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