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诗词之乡
广东省诗词学会授予的称号
广东诗词之乡是广东省诗词学会授予广东各城市的称号。
2007年,吴川被广东省诗词学会命名为“广东诗词之乡”。吴川大部分镇街均成立有诗词分社,诗词社员将近300人,已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史。社员所创作的诗词作品质量也相当高,在各级刊物累计共发表了上万篇优秀作品,获得过各种殊荣。
2015年2月,蕉岭县、梅县区和兴宁市申报“广东诗词之乡”同时获批,至此梅州市成为广东省拥有最多“诗词之乡”的城市。
2016年1月,广东中华诗词学会批准梅州市大埔县、五华县以及梅县区雁洋镇、兴宁市黄槐镇为“广东省诗词之乡”。
2018年4月,梅江区、平远县获授牌“广东诗词之乡”。至此,梅州市已有梅县区、兴宁市、蕉岭县、大埔县、五华县、梅江区、平远县先后获评“广东诗词之乡”。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4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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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