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元市副县级事业团体
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始建于1989年,历经三届领导班子、五任理事长。组建之初隶属广元市民政局,为副县级事业团体。1997年机构改革中升为正县级机构,配备专职理事长,编制和财政单列,直接由广元市人民政府管辖。
机构简介
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始建于1989年,历经三届领导班子、五任理事长。组建之初隶属广元市民政局,为副县级事业团体。1997年机构改革中升为正县级机构,配备专职理事长,编制和财政单列,直接由广元市人民政府管辖。
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是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建立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事业团体。其职责是代表全市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法规、政策,协调和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人道主义为旗帜,以“人道、廉洁、服务、奉献”为职业道德,竭诚为广大残疾人服务。动员社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其选举出的主席团,是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决策机构,决定重大的方针、规划、计划等。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是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下设办公室、教育就业科、康复科,分别负责残疾人的劳动就业、特殊教育、职业培训、康复、宣传、文娱体育、募集资金、政策研究和无障碍设施等日常工作。
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指导全市各区、县、街道、乡(镇)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
通过十余年的辛勤耕耘,广元残联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抓宣传、寻支持、攻重点、求保障、强基础”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一系列重要理论和政策,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残疾人事业“八五”、“九五”“十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指标,使广元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广元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日益得到社会的尊重、理解、关心和帮助。对保障残疾人人权、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面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主要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7、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8、指导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0、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保卫、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编制资金计划,负责管理机关财务、事业经费、残疾人福利资金、基建投资和物资供应;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统计、科技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的日常工作,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助残活动,统筹向社会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联络、表彰残疾人,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活动,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负责指导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承担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日常工作,指导下级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下级残联的工作。
(2)教育就业科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组织落实残疾人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社会保险,积极推行无障碍建设;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工作;指导残疾人就业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
(3)康复科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建立和发展社区康复体系;指导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康复人才培训;开展残疾预防,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开展学术交流;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培训。
历史沿革
1989年5月4日,广元市编制委员会发出《关于同意成立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的通知》。通知说:“市残疾人联合会为副县级事业团体,由市民政局代管。”
1989年7月19日至21日,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广元市残联正式成立。会议选举了市民政局副局长庞泉江为第一届主席团主席,推举梁天福任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1989年8月2日,市残联发出第一号文件《关于要求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11月18日市编委核定市残联和基金会事业编制9人。
1991年10月14日,广元市人民政府任命鄢登兴任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县级)。10月21日,广元市残联召开一届二次主席团会议,会议改选市民政局长杨锡重为主席团主席,会议“追认”鄢登兴任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1994年6月22日,付均山、白锦成任市残联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正科级)。
1996年5月2日,市民政局党组转发市委市政府文件,任命陈明孝任市残联理事长(副县级),任命付均山、邢子中任广元市残联副理事长(正科级)。
从1997年1月起市残联计划和财政单列。1997年6月13日,市编委批准了市残联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了市残联主要职责,规定了广元市残联机关内设:办公室(同时挂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的牌子);康复科(同时负责市政府康复办日常工作);教育就业科。领导职数3名。市残联升格为正县级机构,但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保持副县级、正科级级别。
1997年到1998年,全市残联专职人员增加到48人,同时市县残联还增建了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服务机构。1998年12月31日,广元市人民政府任命谭永福为广元市残联副理事长(副县级)。
1999年6月,广元市人民政府任命但启国任广元市残联理事长。
2000年4月,市残联公开选拔教就科长、康复科长,付均山任康复科长,萧涵任教育就业科副科长。这是市残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尝试。
2001年10月26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市残联内设机构为3个科室,职位设置有: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办公室主任、康复科科长、教育就业科科长各1名,另有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各一名,科员2名。
2003年初,中共广元市委批准建立中共广元市残联党组,赵自学任书记。1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任命赵自学任广元市残联理事长。
2003年9月23日,市残联第三届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推举赵自学为市残联第三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谭永福继续担任副理事长。2004年2月,市政府任命肢体残疾人史金生任市残联副理事长。
2003年至2004年,中共广元市残联党组、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和带领全体职工按照“抓宣传、寻支持、攻重点、求保障、强基础”的工作思路,完善了领导班子,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召开了第三次残联代表大会。康复中心和劳动就业中心单列出机关拓展业务工作。市残联组织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安装假肢、扶持残疾人就业、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展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残疾人特殊用品用具供应,筹建假肢装配站、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部。
2005年1月7日,广元市残联迁址东坝兴安路459号,改变了市残联无工作场所、无服务设施的状况,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7年2月21日,孟繁军任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新成立的纪检组长。
2008年9月28日,李中书调入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任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主持工作),赵自学调任广元市群众工作局局长。
2009年8月25日,李中书同志任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白中林同志任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2015-2018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9 17:56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