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沪深300指数基金
指数型基金
广发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代码是270010。该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
概况
基金全称  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沪深300指数 基金代码  270010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投资类型 股票型基金 基金面值 1.0000元 基金总份额 1,892,652,368份 流通份额 1,892,652,368份 发行日期  2008-12-08 基金成立日 2008-12-30 基金托管人  工商银行(单位:万股) 管理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情侣南路255号4层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会计师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陈盛业 信息披露人 段西军
基金全称 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沪深300指数
基金代码 270010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投资类型 股票型基金 基金面值 1.0000元
基金总份额 1,892,652,368份 流通份额 1,892,652,368份
发行日期 2008-12-08 基金成立日 2008-12-30
基金托管人 工商银行(单位:万股) 管理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情侣南路255号4层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会计师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陈盛业 信息披露人 段西军
相关费率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 1.2% 100万元≤M<500万元 0.6% 0.8% 500万元≤M<1000万元 0.2% 0.2%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 1.2%
100万元≤M<500万元 0.6% 0.8%
500万元≤M<1000万元 0.2% 0.2%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实现指数投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0.35%。
投资范围
该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该基金还可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原则上将不低于90%的基金资产净值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分股,其中备选成份股投资比例不高于1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该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该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基金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该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该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该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收益
基金经理
陈盛业,男,中国籍,金融学博士,5年基金从业经历,持有证券业执业证书,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行业研究员、研究小组主管,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投资部投资经理,2010年8月至今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工作,2010年12月1日起任广发沪深300指数基金及广发中证500指数基金经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1 14:33
目录
概述
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