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表现是将广告主富有理性的、战略性的言论,用感情的、性格化的表达方式表现出来。广告表现是一种表达主题的手法,它所提供给消费者的情报首先应当是真实的、公正的。广告表现不仅能够做到实事求是地宣传商品的种种优点,同时,还能毫不隐讳这种商品存在的不足,以及在使用上相应需要注意的事项。广告表现上的竞争,必须在平等的原则下进行,那种贬低对方抬高自己的卑劣作法是违反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同样也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广告表现所摒弃。
广告表现的内容必须有益于生活。广告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性,不适当的表现也会影响人的行为与观念,因此在表现程度上必须有某种适度的约束。约束所依据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的道德法则和民族习惯。出口商品的广告表现,同样也需要尊重输入国的道德法则与民族习惯。广告表现必须赏心悦目,使接受者心神愉快,从而乐于接受,并最终产生前去购买的意念和行动,反之,从心理上就会使人产生抵触情绪。赏心悦目的广告不但可以促进销售,还能美化人们的生活。许多设计新颖、美观大方的商业广告品,同时也起到了美化生活、陶冶人们心灵的作用,被人们当作艺术品,进入消费者的家庭,或精心收藏,或悬挂四壁,具有特殊的审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