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简称广安中考,广安市最重要的
入学考试。由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调度,或实行自主命题的市级
考试院命题,每年6月12、13、14日为考试日。
统一招生
为切实做好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推动广安市
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广安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广安中考”)工作方案。
(一)加强中考组织领导。全市“中考”工作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下实施,按照考试“五统一”(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
(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市、区市县教育体育(科)局基教科(股)、德育艺体科(股)(含各园区相关股室)分别负责学科类笔试和体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及加分的认定;技术装备所(站)负责实验操作考试;教科所负责试题的命制、评卷组织、统分工作;招办负责宣传、报名、志愿采集、成绩通知及录取工作;市、区市县教育(科)局基教科(股)、职成教科(股)(含各园区相关股室)参加相应层次学校的录取工作。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包括
广安区、
前锋区、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枣山物流商贸园区、
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考生的报名、志愿填报、考试工作,市上进行统筹安排,前锋区、经开区合并组织考生的报名、志愿填报和考试(含体考、实验操作考试、初二结业考试、中考)工作,由前锋区统筹集中组织管理实施;广安区(含有初中毕业生的市直属学校)、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合并组织考生的报名、志愿填报和考试(含体考、实验操作考试、初二结业考试、中考)工作,由广安区统筹集中组织管理实施。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包括广安区、前锋区、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原广安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三)统筹普职协调发展。按照初三学生人数和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四)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改革报名、志愿填报、阅卷和录取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阅卷,全市统一招生录取。
报名办法
报名对象
(1)常住户口在广安市和在广安市长期居住且就读于广安市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考
普通高中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
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报考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其年龄、婚否不限。
(3)市外返回的广安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4)已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以及中职在校生、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报名时间
每年4月
报名条件
(1)凡就读于广安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市县报名参加中考。
(2)跨区市县就读的学生,经资格审查,可在就读学校或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报名参加中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区市县进行报名、志愿填报和参加中考。此类考生回户籍地报名并参加中考的,须带户口簿、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认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手续,并在报名地指定学校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中考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其地理、生物两学科成绩和由原就读学校负责评价的综合素质等级等材料,需经原就读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并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办进行统一安排转接。考生所提供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当年考试录取资格。
(3)在市外就读的广安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市外回来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须在4月21日至4月25日上班时间,带户口薄、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认定,补录考生基本信息。在区市县指定学校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中考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
(4)在市外就读的广安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只参加广安市录取的,须在4月26日至27日上班时间,带户口薄、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户籍所在地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认定,补录考生基本信息。各区市县须在8月28日前将此类学生的当地教育部门盖章中考成绩单和学科及总分证明、户籍证明、外地市高中录取通知书、中考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以及户籍所在地对应层次或低层次有空学位的拟录取学校申请等材料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即对方是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可到我市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以下学校就读;对方是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可到我市就读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以下学校就读,不得就读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其余依次类推)。
考试内容及方式
中考由文化科目笔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四部分组成。
文化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及物理、化学的实验操作。其中政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均为同堂闭卷考试。
已于参加了广安市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的考生,这两科成绩经折算后直接计入中考成绩。
市内跨县域转学的初中三年级学生,接受学校必须审核该生的地理、生物成绩(须有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所在区市县招生办公室加盖意见的成绩和学生参加考试如姓名、报名号、考号等相关信息的证明),并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招生办公室上报该生地理、生物成绩。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招生办公室也要认真审核该生地理、生物成绩,并及时按程序上报市招生办公室。
笔试科目分值: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均为120分,政治60分,历史50分,地理40分,物理60分,化学50分,生物4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体育与健康60分,中考总分为740分。
中考笔试成绩及总分以等级形式呈现。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时间及要求另文下发,请严格按程序按要求执行。
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广市教发〔2006〕19号)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设为A、B、C、D四个等级,在学生参加中考前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同时于每年5月20日前,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数据库形式)报送市招办和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
评卷管理方式
“中考”试卷实行网上评卷。各区市县教育(科)局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负责所承担学科评卷工作,负责推荐、审查、安排评卷教师,市教育体育局选派人员进行督查和评卷工作指导。采用阅卷指标数据评价机制,量化评定评卷工作。
加分优惠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
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在中招中,下列应届毕业学生可享受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中职类加分政策按照省招委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教育局、广安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3〕7号)文件要求执行。此类考生享受优待的相关材料由学校收集后送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初审、市军分区政治部审核后,并于5月20日前报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复核认定。
加分进入中招考试总成绩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除第1项外,不累加享受照顾政策。
分批录取
录取组织
(1)招生范围。
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
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录取,县属其他类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区市县域内招生录取。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
自主招生,广安考区(含广安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市直属)、前锋考区(含前锋区、经开区)范围内的公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可面向两考区自主招生,其他公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招生范围调整为: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所有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公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考区招生;广安考区、前锋考区范围内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均可面向两考区招生,其他公办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考区招生。
(2)录取组织及批次。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工作由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中考”评卷结束后,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总分(含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政策性加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C 等及以下考生不能被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进行录取。
录取批次
广安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分四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允许自主考试招生学校按计划所招学生。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与
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的50%定向分配计划(切块生)、符合招收特长生条件的所有学校经批准的特长生计划录取,分别各设一个志愿。
第一批:全市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
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广安实验学校)录取,设五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其余普通高中录取,设七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各类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待省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高职专科录取结束后进行。
录取方式
广安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实行
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考生所填报的多个学校相互并列,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学校均有可能被检索。在检索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多个学校仍有自然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几个学校志愿时,按考生填报志愿时排列的学校自然顺序依次进行(省示学校分为5个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A、B、C、D、E;其它类普高学校为7个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A、B、C、D、E、F、G),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学校投档线时,该生即投到该学校,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志愿。位次排列原则:先按总分(所有文考成绩+实验操作、体育成绩+政策照顾加分)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顺序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即: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先看语文成绩,若同分,则看数学成绩,若同分,再看英语成绩。
相关说明
切块生
是指将市直属公办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友谊中学)招生总计划的50%,面向全市分配;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改革试点学校(广安中学)招生总计划的25%分配到所属县域各初中学校,总计划的25%分配到其它区市县(园区);其它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安二中、代市中学、华蓥中学、岳池中学、岳池一中、罗渡中学、武胜中学、烈面中学、邻水中学、邻水二中)招生总计划的50%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实行指标到县域(或到校)的照顾性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该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如填报了某校的切块生志愿,可在该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分以内根据分配到该县域(或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自招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可自主招收少量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
自主招生比例为:市属公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友谊中学)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改革试点学校(广安中学)自主招生比例由市招委、市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要求另行确定;其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且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如属省或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省或市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省或市艺术特色学校,经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可自主招收不超过学校计划数5%的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学生。跨考区自主招生的学校,在本考区以外的其它每个考区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自主招生总人数的20%。自主招生集中于6月16日一天举行考试(考查),6月18日前,各学校完成拟录取学生公示、组织学生报到、签订提前录取志愿书等程序。参加自主招生并按要求报到注册的考生,其中考成绩不作为录取依据,其所填报的各批次志愿自动失效。一名考生只能接受一所学校预录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书时应承诺放弃被市内外其它学校录取的资格。参加
自主招生考试(考查)被通告预录取但未按规定报名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其后续顺序和批次志愿录取正常进行。
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省市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省市艺术特色学校可按照《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广市教办〔2014〕9号)要求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5%的艺体特长生。招收艺体特长生以查验学生初中期间参加体育、艺术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现场考查体育、艺术特长的方式进行,不组织学科考试。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招生学校公布的考查项目和时间。
经批准可以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应严格控制自主招生录取人数,招生计划在500人以内的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0%确定自主招生录取人数,招生计划在500人以上的按不超过100人确定自主招生录取人数(广安友谊中学
自主招生考试录取人数由该校报请市招委研究确定)。
所有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被录取并报到注册的考生,可不再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其所填报的全市统一招生录取的各批次志愿自动失效,所缴中考费用不予退还;若参加中考,其中考成绩不作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依据。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被录取但未注册的考生,若再参加中考,则被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考试学校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