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社是1927年广州起义中成立的苏维埃政府组织。
1927年国民党内蒋介石集团和汪精卫集团相继叛变革命,发动“四·一二”政变和“七·一五”政变,大革命失败。广东省国民党当局亦在广州等地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实行白色恐怖。
为了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屠杀政策,挽救中国革命,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随后起义军南下广东省东江地区,准备再行北伐。7日,中共中央召开紧急会议,正式确定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
8月20日,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张太雷向省委传达了“八七”会议精神,讨论了广东全省的暴动计划,以配合南昌起义军夺取广东政权。10月初,南昌起义军在潮安(今潮州)、汕头地区遭受严重损失。中共广东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部分修改了短期内夺取全省政权的计划,改为在广州积极发动和组织工人进行政治经济斗争,在其他地区则继续发展暴动。
11月17日,粤桂军阀发生武装冲突。中共中央要求广东省委“坚决地扩大工农群众在城市、在乡村的暴动,煽动士兵在战争中哗变和反抗,并急速使这些暴动会合而成为总暴动,以取得全省政权,建立工农兵士代表会议的统治”。11月26日,张太雷从香港返回广州,具体研究了广州暴动的准备工作,并成立了以张太雷为委员长,黄平、周文雍为委员的革命军事委员会,负责领导起义。12月6日,中共广东省委在张太雷主持下召开紧急会议,讨论通过了起义的政纲、宣言、告民众书等文件,以及成立苏维埃政府的人事安排等问题,决定于12月12日举行起义。随后成立了起义军总指挥部和参谋部,叶挺任总指挥、叶剑英任副总指挥。起义前夕,汪精卫和张发奎对起义的计划有所察觉。紧急关头,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提前于11日凌晨举行起义。
12月11日3时许,在张太雷、叶挺、黄平、周文雍、叶剑英等领导下,广州起义爆发。当日上午,广州市苏维埃政府成员和工农兵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宣告广州市苏维埃政府——广州公社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苏兆征为主席(在苏未到广州前由张太雷代理)。会后发布了《广州苏维埃宣言》、《告民众书》以及有关的法令。
广州起义爆发后,12日张发奎所部3个多师和驻守广州珠江南岸李福林的第5军一部,在英、美、日、法帝国主义的军舰和陆战队支援下,从东西南三面向起义军反扑。起义军和工农群众浴血奋战,终因众寡悬殊,起义失败,广州公社随之解散。国民党军重占广州后,对未及撤离的起义军官兵、工人赤卫队队员和拥护革命的群众,进行了血腥的镇压,惨遭杀害者达5000余人。广州起义,是中国共产党继南昌起义、秋收起义之后,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又一次英勇反击,在激烈的炮火中诞生了中国第一个城市苏维埃政府——广州公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