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英文: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zhou City),简称广州市政府(英文:TPGG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
广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副省级行政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广州市
越秀区府前路1号。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第七十三条,广州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市政府组成人员
广州市人民政府分别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人员组成。
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等领导人员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人员,待领导人员选举产生后,在两个月内提请广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每届任期五年。
(参考资料:)
现任领导
市政府领导班子组成人员:
市政府市长
孙志洋:中共广东省委委员、广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
党组书记、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
陈杰:中共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市政府
常务副市长,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书记、广州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锐: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江智涛: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广东省政协常委,民盟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民盟广东省第十六届委员会副主委,民盟广州市第十七届委员会主委。
胡浩: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秘书长
洪谦: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
机构设置
市辖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地址
政府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