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广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薪酬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批准所监管企业及各区国有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所监管企业的董事会建设;拟订国有资产战略重组和总体发展规划,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等管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参与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入收缴和资金统筹分配等工作。
(七)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法对各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提案、督办、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卫、机关财务、行政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委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建设。
(二)综合调研处。
负责重要文稿、文件、报告及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政务信息、宣传、新闻、新媒体运营维护、舆情监测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刊物编辑工作;负责组织编纂我市有关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史料文献;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涉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董事会工作处)。
起草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工作;研究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依法治企工作;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承办委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所监管企业超股比担保的审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及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规划发展处。
提出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市属国有资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指导和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督促落实;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土地、物业处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实施对外经贸交流及合作发展。
(五)财务监管与经济运行处。
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评价所监管企业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监督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牵头就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指出处理意见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发债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运营情况信息指标及监测体系的建设;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预测和报告工作;指导委托监管部门对委托监管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全市国有企业统计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告;指导全市各区国资监管部门开展国有资产运营信息统计工作。
(六)考核分配处。
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完善所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指导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对标管理工作;指导委托监管部门对委托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和薪酬分配。
(七)产权管理处。
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各区国资监管部门监管企业的国有产权协议转让审核批准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各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指导各区国资监管部门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八)企业改革处。
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所监管企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方案并指导落实;拟订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改制、重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富余人员分流、职工再就业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工作。
(九)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
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营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推进产融结合;组织指导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统筹分配工作;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的工作;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工作。
(十)企业党建处。
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精神文明、企业文化、统战和群团工作。
(十一)监督处(党委巡察办)。
负责对监管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监管企业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的专项检查;负责有关监督成果在委机关和所监管企业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处理意见建议;指导监管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市国资委党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上级巡察工作领导机构决定的事项以及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的督办工作;负责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指导市管企业党委开展巡察工作;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
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评价或提名工作;承担推荐、考察、任免所监管企业董事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责拟订等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入国(境)管理、考核、奖惩、计划生育、培训、工资福利、请销假、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接收安置等工作。
(十三)企业事务协调处(信访维稳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信访、维护稳定、扶贫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帮扶等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委机关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由市纪委监委派驻。
职能转变
(一)划转的职责。
将市财政局承担的市属金融企业、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市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的监管职责,市交通委员会等部门国有企业的监管职责划入市国资委。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在一定时期内继续承担相关领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二)增加的职责。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批准所监管企业及各区国有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
(三)加强的职责。
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规范监管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指导和推进监管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直属单位
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测评价中心
公益一类,正处级。负责收集、整理市国资委委派总会计师提交的工作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市国资委委派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交流等工作;协助市国资委完成全市国有企业运营信息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协助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和报告;协助市国资委加强监管企业财务监督和评价工作;承办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管企业
2012年正式纳入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共28户,分别是:
2.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3.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4.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7.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9.广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11.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12.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4.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5.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16.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7.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8.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9.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广州风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1.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22.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广州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25.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广州市设计院
27.广州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28.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人员编制
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88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3名。
单列行政编制2名。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主任:梁凌峰
副主任:方海卉、陈杰威
二级巡视员:张道泉
参考资料
广州市国资委概况.中国.广州政府网.
广州市国资委概况.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05-28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9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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