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因行政建制变动曾两次撤销,1975年恢复建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黄埔区大沙地东363号。东边是黄埔区儿童公园,西边是区委区政府。地处该区的中心地段,交通方便,地铁5号线及320、517、B29等多路公交线路均可抵达。
法院简介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因行政建制变动曾于1956年、1962年两次撤销,1975年恢复建院。现法院审判办公楼于200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坐落于黄埔区大沙地东363号。全院现有人员149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25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9.7%。
机构设置
黄埔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含调解中心)、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商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房地产审判庭)、行政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长洲法庭、办公室、政工办、纪检监察室、调研科、司法行政装备科、信访接待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书记员管理科、机关服务中心等共计20个部门,以及长洲法庭一个派出机构。
法院建设
近年来,黄埔法院年收案数量平均为4000件左右。黄埔法院秉承“以人为本、以民为天、以法为魂、以院为家”院训,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始终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连续三年在省法院组织的排头兵竞赛活动中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刑事审判保持公正高效,连续14年实现“零存案”;民商事审判强化调解,成立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通过指导各种纠纷的联合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讼之外;作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法院之一,黄埔法院加强了对家事案件的和解、举证引导;推行遏制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促进诚信诉讼的“离婚财产申报制度”,积极探索更有利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家事案件审判模式;作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创新培育基地唯一基层法院,黄埔法院少年审判和帮教工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了以“四感庭审模式”(亲属感召、监所感知、法庭感化、被告人感恩)为核心、审判与帮教相结合的少年审判模式,并推出节假日探访、“判后馨语”、公益监护人、失足青少年就业救助等一系列新举措,强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省首创法官与人大代表联动化解矛盾机制,通过“联动接访、联动调解、联动防范”工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创新了人大代表联络的新渠道。
所获荣誉
近年来,黄埔法院共荣立集体二等功2个次,三等功4个次,部门集体二等功1个次,个人二等功7人次;2012年被省法院记排头兵达标专项工作三等功,涌现了以全国优秀女法官常斌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2012年,黄埔法院党总支被广州市委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唯一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被全国妇联、全国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2014年,黄埔法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四感’模式”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