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集团是随着广播电视的发明和普及而出现的在两个以上城市(跨地域)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社、音像出版社、电视剧制作中心、电影制片厂、音像资料馆、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有线电视传输中心、中波发射管理中心、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广播电视广告中心等联合组成的企业集团或新闻宣传单位。
以往所指的广播电视集团独立存在的时间并不长,大多都整合、转型成为拥有各种大众传播媒介的综合性产业集团。现在我国意义上的广播电视集团是指地区直属的新闻宣传单位。我国的广播电视集团是党的新闻宣传机构,属于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由地区宣传部领导,地区广播电视局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同时接受地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主要任务有:办好广播频率、电视频道和有线数字电视、移动电视业务;负责地区广播电视有线传输骨干网、无线广播电视传输网和主城区有线电视用户网的建设;负责
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地区广播电视实体的业务指导。现有的著名的广播电视集团大多采用整合、统一规划的运营管理模式,拥有的电视频道、广播频率、网络、报纸、音像出版以及与之配套的设备、设施等资源、资产和优秀人才、先进管理,发展空间较大。
首先是广播、电视媒体的集团化发展。它需要多个广播电视媒体在广告业务、信息流通、节目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媒体(企业)的联盟。以整合后的集团代替把局部地市台的独自运作。这样做使集团在各个制、播、信息传讯、广告运营等多个方面拥有自己的子广播电视媒体,从而形成一种集团内“母子”的“血缘”关系。同时在整合资源方面也可以取得更高效的效果。将钱花在刀刃上,制做精品节目,优秀节目,之后继续高清的普及和机顶盒的普及。它不仅有利于集团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激烈的媒介传播竞争中取得优势,也可以形成优质节目于高收视、收听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