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经济开发区位于
三星堆的故乡——四川省广汉市,
京昆高速公路和
108国道之间,属成都都市半小时经济圈,处在
成德绵经济带腹心地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扩区调位,由8平方公里调整为26.6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北起马牧河、
成绵高速;东至新丰镇灵泉村、万胜村;南至
广汉市与成都市青白江区分界线;西至大件路。
2012年,四川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专家组对广汉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
高新区进行评审验收。作为接受评审的八家开发区之一,广汉经济开发区以“三最”成绩通过验收评审,即评价最高、得分最高、得票最高。
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 “石油装备”、“制药食品”两个主导产业,主导产业集聚度达82%(石油装备业和制药食品业规模企业
工业增加值占开发区规模企业工业增加值的比例):以川石钻采技术研究院、西南石油采气院、
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美国ROWAN公司控股的顶驱维修中心和中石油的灭火救援中心等100余户企业组成的石油机械装备园是国家石油装备行业的3大科研生产基地之一,产业集聚度达68%;
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和益海(四川)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代表形成的制药食品工业园产业集聚度达14%,龙头企业蜀中制药的“盖克”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落户广汉的四川现代医药物流园区占地5平方公里(一期占地2平方公里),将大大增强开发区制药食品工业园的辐射能力。
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实行“七通一平”,以“特色办园,工业兴园”为建设理念,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招商引资政策的同时,实施《广汉市鼓励投资政策的规定》、《广汉市2006年招商引资、财政税收考核奖励办法》、《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入区条件》等一系列政策规定,以
开发区管委会“总协调、总服务”为基础,辅之以职能部门、协会和公司服务,恪守《开发区服务承诺》,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企业与地方“双赢”,携手共创开发区的美好明天!
a、根据国家关于工业用地取得方式的规定,结合广汉 城市土地出让基准价,广汉经济开发区内的工业用地的挂牌 价不得低于 16 万元/亩(以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土地补偿费 和安置补偿费、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补偿安置费、青苗费、 各项税费等为依据确定);
c、对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产出效益高、市场竞 争力强和劳动密集性项目可就工业用地的挂拍价采取“一事 一议”;对拟征地在 20 亩以下、效益不高的项目不予考虑。
4、 投资强度和容积率 结合广汉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实际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对入区项目提出投资强度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亩、建筑容积 率不得小于 0.8 的基本规定;按项目所属行业不同,提出的 投资强度和容积率要求不同(详见《广汉经济开发区入区项 目投资强度及容积率表》)。 为确保以上入区条件得以实施,
开发区管委会在与入区 企业签订《投资意向协议》后按 2 万元/亩收取投资建设保 证金,入区项目按协议规定进行建设、投产达到开发区入区 条件后,开发区退还其投资建设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