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一体化”其实最早源于清远定位的调整。2012年3月,提出“南融北拓桥头堡”战略后4个月,市委书记葛长伟率党政代表团开始“南融”之行,首站到广州便签订《广州·清远市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合作,初步提出了“广清一体化”的概念。
2015年2月9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广东省长朱小丹所作的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广清一体化等区域融合发展。”这也是“广清一体化”自提出3年以来,首次写进广东省政府报告。
2015年12月,《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正式发布。《建议》提出,大力推进广佛同城化、广清一体化、
汕潮揭城市群建设,支持湛江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发展壮大湛茂阳沿海经济带,促进粤北地区城镇集约发展。这是广清一体化继2015年2月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后的又一重大突破。
2016年2月1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表示,原则同意《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简称《总体规划》),并要求广州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广(州)佛(山)同城化、广(州)清(远)一体化,加强广(州)佛(山)肇(庆)等珠三角区域层面的规划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