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9号)
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总体方案
南珠历史悠久,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贸易产品,是广西最古老的品牌之一,也是我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近年来,由于海洋环境变化、规划和措施滞后、管理不规范、科研创新不足等原因,南珠养殖日益萎缩,产量锐减,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视察广西提出“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发展向海经济”重要指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提升南珠质量,拯救南珠品牌,振兴南珠产业,繁荣南珠文化,发展向海经济,加快海洋强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印发信息
方案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总体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公开)
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总体方案
南珠历史悠久,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贸易产品,是广西最古老的品牌之一,也是我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近年来,由于海洋环境变化、规划和措施滞后、管理不规范、科研创新不足等原因,南珠养殖日益萎缩,产量锐减,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视察广西提出“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发展向海经济”重要指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提升南珠质量,拯救南珠品牌,振兴南珠产业,繁荣南珠文化,发展向海经济,加快海洋强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总体思路
以标准化为切入点,用高标准引领高质量,推动质量变革,加强南珠养殖、加工的科技创新,振兴南珠养殖业,拓展南珠加工业,对接文化、旅游,推进南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范南珠市场,营造良好的南珠产业发展环境。
主要目标
提高南珠产量和品质,丰富南珠品种,巩固南珠产业基础,完善南珠产业链和标准体系,重振南珠品牌,提高南珠产业经济效益,建设国家级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到2020年,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养殖面积不低于15万亩,年产珠层厚度大于0.3毫米的南珠1000公斤以上;制、修订南珠产业相关标准约10项,争取获得国家级品牌2—3个;南珠产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紧密结合,南珠及相关产业产值100亿元以上。
——到2025年,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养殖面积不低于15万亩,与海洋牧场相结合拓展养殖面积,年产珠层厚度大于0.5毫米的南珠4000公斤以上;制、修订南珠产业相关标准约20项,南珠及相关产品迈向中高端,争取获得国家级品牌4—6个;南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南珠及相关产业产值200亿元以上。
建立南珠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
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适宜南珠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1、推动南珠养殖标准化
制、修订养殖标准,加强养殖标准推广和应用。分析与南珠养殖相关各环节,包括产前(养殖环境,马氏珠母贝苗种培育、复壮,企鹅珍珠贝、大珠母贝、珠母贝亲贝和苗种培育等)、产中(育珠技术,插核技术,养殖技术,养殖企业要求,养殖管理规范,病虫害防治等)、产后(原珠质量分级,分类,鉴定,原珠质量评价规范等),将各环节及南珠育珠时间、珠层厚度、南珠原珠质量等级分类等内容标准化,完善南珠养殖标准体系,为南珠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提供重要技术支撑。(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质监局牵头,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2、建立现代化南珠设计和加工标准体系
收集国内外南珠设计、加工相关标准,通过标准比对、分析,以国际、国内的先进标准为引领,建立南珠颜色、光洁度和光泽等标准样品,拓展对南珠医药产品深加工技术、南珠保健品关键技术、南珠化妆品关键技术、南珠食品关键技术等深加工领域方面标准的研究与制定,逐步完善南珠设计、加工和深加工标准体系,促进南珠设计和加工行业的健康发展。(自治区质监局牵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3、完善南珠检验检测和市场监管标准
加快研制珍珠及珠层厚度快速检测、珍珠粉真假鉴别、海水珍珠粉与淡水珍珠粉真假鉴别、染色珍珠鉴定等检验检测标准,建立涵盖南珠名称、等级、大小、形状、光泽、光洁度、珠层厚度等内容要求的强制性南珠标签标识标准,为检验检测和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自治区质监局、工商局牵头,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4、探索建立南珠团体标准
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鼓励引导企业研制南珠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南珠评价规范。以标准和认证为手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协同作用,对符合评价要求的南珠产品实施第三方南珠品牌认证,通过认证的南珠产品使用统一的“南珠”品牌标志。(自治区质监局、工商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5、探索实行“一珠一码”标识
深入开展“一珠一码”防伪技术科研课题研究,探索按“一珠一码”要求为每颗珍珠都打上永久性防伪标识,并与珍珠原珠不可分割。根据“一珠一码”开展溯源体系建设。(自治区质监局、商务厅牵头,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建设现代化南珠产业园区
1、加快南珠产业园规划建设
推动南珠全产业链向产业园区有效集聚,通过共享资源,带动关联产业发展,形成南珠产业集群。北海市在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内建设1个南珠产业园区,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规划建设南珠产业园区。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涵盖南珠养殖、南珠加工、南珠文化、风景观赏、海上垂钓、购物等内容的标准化示范基地,促进南珠与旅游服务、城乡建设等融合发展。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园区建设。引进一批水平较高、具有竞争力的珍珠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培育、扶持本地龙头企业,利用龙头企业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发展南珠一二三产业。注重南珠的设计、加工与深加工,开发南珠首饰、工艺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以及具有旅游文化特色的南珠休闲食品等系列产品,形成南珠副产品加工集群。(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等配合)
2、保障南珠养殖区域
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海域使用、水域滩涂养殖使用等法规制度,经科学论证,统筹衔接相关海域使用的各类规划,与养殖户充分沟通,实事求是确定南珠产业园区南珠专属养殖海域和相配套的陆地区域,坚持专区专用,控制养殖容量。探索设立南珠养殖海域保护区,优先保障南珠养殖用海,优先保障实施珍珠贝苗繁育、苗种中培和插核贝培育、插核、修养及育珠贝养殖基本场地条件,海域内及附近陆域用途不得妨碍南珠养殖。研究出台养殖专区管理办法,防范海域违规使用,保障专区养殖。原则上北海市落实10万亩南珠养殖用海,防城港市落实3万亩南珠养殖用海,钦州市落实2万亩南珠养殖用海,各市结合实际具体予以落实。进一步规划好远海养殖区。(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北部湾办牵头,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推动南珠养殖业转型升级
1、加强原良种的培育
培育优质苗种,进行亲本提纯复壮,保障提供优质苗种。引进生长速度快、个体大的优良品种,提高成珠率和优珠率。建立广西南珠新品种创新中心,海域建设珍珠贝养殖区、自然繁育区,陆上基地建设现代化的育苗车间、藻种车间、实验室和综合科研楼等,创新养殖珠母贝、企鹅珍珠贝、大珠母贝等大型珍珠贝,培育出适应北部湾养殖的珍珠贝类新品种。建设马氏珠母贝自然繁殖区,确保马氏珠母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渔业厅牵头,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2、创新养殖技术
引进先进养殖育珠技术,推广南珠工业化养殖。采用全封闭式水循环环保集约化养殖技术,实现节水、环保和高密度养殖要求,便于全天候、智能化和自动化监管,提高养殖效率。创新外海养殖技术,建立以海洋牧场为主体的多营养层次生态养殖技术,发展珍珠贝深水养殖。(海洋和渔业厅牵头,自治区质监局,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推动南珠产品提质升档
1、提高南珠产品附加值
积极引进或培育高端的珠宝设计团队、加工企业,吸收国际先进设计理念,提高南珠珠宝创意设计、制作水平和研发能力,结合市场需求,将丰富文化创意元素融入设计,紧跟个性化、时尚化趋势,借鉴国内外领先的珍珠加工技术,引进先进加工设备,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南珠加工企业的合作,开展南珠与宝玉石、贵金属等镶嵌组合的技术攻关,创新加工技术,培育工匠精神,发展精品南珠,提高南珠珠宝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南珠市场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厅牵头,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2、延伸南珠产业链
加快研究南珠有效成份提取技术,综合开发与南珠相关的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生物制药等系列产品,提高产业经济效益,拓展南珠产业链。(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牵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配合)
振兴南珠品牌
1、加强南珠品牌建设
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创建南珠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养殖质量安全示范区,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南珠系列产品。申报南珠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充分发挥公共区域品牌作用,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推动地理标识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大注册商标保护力度,提高企业商标品牌意识,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中国驰名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等,争取创建国家级品牌。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户+标准化”的发展格局,积极推动南珠产业由量到质的飞跃。(自治区质监局、工商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商务厅,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2、鼓励南珠养殖“走出去”
利用东盟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资源和市场,支持企业到南太平洋大溪地、文莱、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缅甸、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发展南珠异地养殖,扩大养殖规模,增加南珠产量,拓展南珠市场。加强与国外珍珠生产企业、研发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提高南珠产业发展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商务厅牵头,海洋和渔业厅,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3、多渠道宣传推广南珠品牌
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系列专业展、境外展平台作用,组织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南珠企业参展并给予企业优惠政策,提高南珠企业参展的积极性,多角度、多层面宣传推广南珠,增加南珠在东盟国家的知名度,将南珠产业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广西博览局、广西贸促会牵头,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营造南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1、全面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将南珠质量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南珠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南珠企业“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建立价格诚信体系,对南珠产品实施严格标识,防止价格欺诈,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南珠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及南珠质量信息追溯平台,提高防伪技术、开展防伪查询,加大质量和价格监测、违法案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营造诚实可信、自律守法的市场环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2、加强南珠市场整治
加大对市场各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自治区工商局、商务厅牵头,自治区质监局,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3、建立南珠交易中心
在北海市建设南珠及珍珠产品市场交易中心,打造全国最大的南珠养殖、加工及销售基地,形成以南珠产品为主,以南洋珠、黑珍珠、淡水珍珠等系列珍珠产品为补充,集批发、零售、进出口于一体的珍珠和珍珠产品市场,配套餐饮、酒店、会议中心,使其成为国内外珍珠企业展示交易的平台、珍珠客商采购的基地、珍珠资讯发布的中心和珍珠产业研讨的场所,掌握南珠价格话语权。(商务厅、北海市人民政府负责)
4、加强行业自律
加强南珠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在企业和政府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促进行业协会自律机制的形成。以品牌推荐为主,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珠宝展览会、技术培训,提高企业知名度。(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5、发展南珠电商
建设“南珠及珍珠产品信息网”,提供国内外珍珠生产、销售、技术等信息,搭建珍珠交易平台,探索与知名电商共建珍珠特色馆营销模式,交易信息和南珠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互通互联,实现资源共享。(商务厅牵头,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弘扬南珠文化
1、规划建设白龙南珠城
保护南珠历史遗址,充分运用好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政策,开发包装文化遗产。挖掘南珠丰富的内涵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将白龙南珠城打造成特色小镇,在用地、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大企业入城,联手打造提供文化、旅游、创意、研发、设计一条龙服务的园区,配合南珠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形成珍珠贝孵化、插核、开珠、产品设计等体验中心,创建科普教育、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示范点。(北海市人民政府牵头,自治区文化厅、旅游发展委等配合)
2、举办南珠文化旅游节
在南珠插核、收珠期举办国际珍珠节,吸引游客亲自体验插核、收珠的过程,让消费者感受南珠的文化魅力;加强创意设计的国际交流,以南珠文化为主题,以珠为媒,以珍珠为平台,展销南珠,同时吸引南洋珠、黑珍珠等同场竞赛,评出原珠精品和珠宝创意设计奖等,扩大南珠影响。利用国内外知名选美活动,将选美、南珠和南珠文化融为一体,推动南珠品牌走向世界。举办珍珠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参加,探讨南珠产业发展趋势、发展方向以及南珠生产、加工、设计等方面面临问题的解决办法,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自治区商务厅、旅游发展委牵头,自治区质监局,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3、深度挖掘南珠文化价值
挖掘南珠文化历史和南珠在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文明历史,以南珠文化元素装饰城市。推动专题博物馆建设。资助南珠原创动漫、连环画、电影、电视剧、戏剧等发展,将南珠历史文化题材故事创作为城市雕塑,分别座落于城市中的公园、中心广场、十字路口等,形成北部湾城市的亮丽风景线。利用国家级和广西各级媒体,加强海、陆、空全方位宣传南珠文化,在游船、航班融入南珠文化,争取冠名“南珠号”动车、轮船、邮轮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委、新闻出版广电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南宁铁路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北海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加强南珠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夯实南珠质量技术基础。筹建广西南珠研究机构,加强标准化研究,培育南珠标准技术工作机构,开展南珠历史文化、科研和技术开发、技术培训和成果推广等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珍珠及珍珠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珍珠分技术委员会的作用,联合国内外珍珠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建立适应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以及南珠发展需要的工作机制,加强南珠质量基础建设,为南珠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自治区质监局牵头,教育厅、科技厅,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建立自治区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担任召集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自治区质监局、海洋和渔业厅、北海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委、海洋和渔业厅、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广西博览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海事局、广西保监局等单位为成员。联席会议负责研究提出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振兴南珠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市扎实开展工作。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尽快出台相应配套的振兴南珠产业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南珠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质监局。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智力支持,联席会议办公室内设南珠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咨询委员,负责对珍珠养殖、加工、设计、销售、标准、质量、品牌、检测、认证、南珠文化等各领域提供参谋。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将南珠作为优势特色养殖类项目给予倾斜支持。重点支持优质珍珠贝类等特色产品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海洋和渔业厅牵头,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2.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自治区要加大力度支持南珠养殖、加工和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攻关、品牌推广、标准化建设、检验检测、诚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对南珠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科技人员给予奖励。各市、县(市、区)也要加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财政资金,支持南珠产业发展壮大。制定金融信贷优惠支持政策,加强银企对接,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南珠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有实力的国内外企业投资南珠产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金融办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海洋和渔业厅、旅游发展委,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3.设立南珠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金融机构以及国有企业等设立南珠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良种场建设、新品种开发、南珠生态养殖、工业化养殖、珍珠及其副产品加工、质量检测、品牌与市场建设、信息平台建设、文化旅游市场培育和人才培养等。(财政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4.推动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开发政策性南珠养殖灾害等险种,降低养殖风险。(财政厅、海洋和渔业厅、广西保监局牵头,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发展海洋高等教育,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开设与南珠全产业链相关专业,建立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的人才培训基地,提高南珠产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挖掘南珠养殖能手,鼓励经验丰富的插核、养殖等方面的工匠、专家做好“传帮带”工作,不断培养青年人才,做好技术传承。引进高层次人才,从体制、机制上为南珠插核、养殖、设计、销售等方面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条件和氛围,充分发挥南珠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南珠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牵头,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强化科技支撑
将南珠产业列入科技计划研究重点内容,支持南珠产业申报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提高南珠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南珠贝苗、贝种饵料、工业化养殖、插核技术、产品设计、深加工、质量追溯体系、产业标准体系等领域的研究,建立适合于南珠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逐步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成果快速转化体系。(科技厅牵头,教育厅,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等配合)
强化任务的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12月前制定次年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抓好落实。全区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加强考核,确保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自治区质监局,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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