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领导为主的事业单位,行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机构级别为正厅(局)级,内设6个管理部门,5个事业单位,4个地震中心站。现有职工126人,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61名。
主要职责
按照中国地震局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地震局主要职能有5项,包括:一是加强社会管理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防震减灾工作。二是加强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市、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对省级以下(含省级)地震台网(站)实行统一规划,资源共享。三是建立健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四是管理中国地震局移交的地震监测台网。五是管理主要由地方投资并主要为地方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的一般项目。
现任领导
田锦平: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内设机构
办公室、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审核、机要密码、安全、保密、督查、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大政策研究、重要文件起草、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统战、群团、审计等工作。
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
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化、地震计量和台站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牵头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统一震情、灾情和风险发布;负责地震应急响应、服务和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承担外事工作。
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
负责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规划财务处
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编制;负责局规划、预算、决算、财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统计等工作;承担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和干部监督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纪检室
负责纪检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
广西地震台
广西地震台: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地震监测预报业务,承担本区地震速报、预报、预警工作,产出和对外发布地震监测预报专业产品信息;负责地震监测站网设计、评估和优化工作;承担观测系统建设和技术系统运行保障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区划、防治,承担震后烈度评定、损失评估、科学考察等工作,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察、地震工程勘察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广西地震局信息中心
广西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地震信息网络建设、运维及网络安全等工作,承担数据信息管理共享服务及政务信息化支撑等工作;承担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承担新闻、科普、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公共服务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承担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地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工作,承担科技档案和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广西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广西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财务核算、所属单位财务监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账务和实物管理、后勤管理与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和紧急救援办公室
广西防震减灾和紧急救援办公室 (地方机构):承担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科普宣传、地震现场应急、应急及科普装备管理和维护工作,参与全区地震监测站网建设运维技术工作。
地震中心站
桂林地震监测中心站、河池地震监测中心站、玉林地震监测中心站、涠洲岛地震监测中心站。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