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群众艺术馆
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二层机构,是公益性一类文化事业单位。 组织具有示范性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培训艺术馆、文化馆(站)业务干部及具有一定水平的文艺团队骨干人员;组织、辅导、研究和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编辑、出版刊物;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历史沿革
1956年10月,广西省人民政府下文设广西省群众艺术馆。同年12月,广西省群众艺术馆挂牌成立。1958年3月,广西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省群众艺术馆随之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1972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馆,1980年4月,恢复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机构职能
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职能在于:承担全区性大中型、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实施;开展群众文艺创作与辅导及其人才培养,实施公共文化艺术师资培训;挖掘、整理和研究全区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开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实践;开展区(省)内外、境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现任领导
覃广周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馆长
杨学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党委书记
孙红兵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黄 勇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韦 佳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 89人、正高12人、 副高31人、 中级33人、 研究生17人、本科51人、 大专15人 。内设办公室、财务部、人事老干工作部、后勤管理部、音乐舞蹈部、戏剧曲艺部、美术摄影部、调研编辑部、艺术创作生产部和专家工作室10个部室。
开放时间
免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周六、周日的下午和晚间等时间段,平均对外开放时间每周56小时以上。
参考资料
广西群众艺术馆简介.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领导信息.广西群众艺术馆.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7 22:2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