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研究院
广西大学下属研究机构
广西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研究院是广西大学下属研究机构。
一、机构设置与职能
广西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研究院暨校地合作处内设综合科、对外合作科、成果转化科3个科室。
技术成果转化研究院、校地合作处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策划学校与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行业、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对接,拓宽合作渠道,形成合作协议,搭建合作平台,深化项目合作;
2.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管理,组织参加和策划主持各种科技服务和宣传推介活动、科技成果展、发明展、新技术新产品交易会和产学研合作对接会等科技活动,建设校内科技成果展示馆;
3.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其合同审核、中试孵化基地、产业化基地、引导基金和专项资金管理以及融资服务等相关工作;
4.负责提交和发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报告;
5.负责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
6.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分工(现阶段2017年4月起)
(一)综合科
1.落实本部门业务综合协调、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文档管理、宣传、保密及本部门网站维护工作;
2.起草和完善综合性规章制度;
3.负责资产管理和财务;
4.负责处内各种会议的组织落实,处理来函来访和接待工作;
5.收集国家和地方有关产学研合作、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及科技产业等相关政策法规,在校内传达;
6.收集、整理、发布校内可转移转化技术成果和校外技术需求信息;
7.配合党支部、工会小组等做好相关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果转化科
1.负责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管理;组织参加和策划主持各种科技服务和宣传推介活动、科技成果展、发明展、新技术新产品交易会;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转移交流网络平台;
2.起草和完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规章制度;
3.校内科技成果展示馆建设与维护;
4.组织现有技术成果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其合同审核与保管,送科技处办理登记与管理;
5.负责技术成果中试/孵化基地、产业化基地、引导基金和专项资金的协调与管理,以及融资服务;
6.负责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7.组织起草成果转移转化年度报告、向上级机关提交和发布;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对外合作科
1.负责对外合作对接洽谈,形成合作协议;
2.起草和完善产学研合作规章制度;
3.负责合作协议的管理及其落实;
4.搭建对外合作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策划重大合作项目;
5.参与技术成果宣传活动,拓宽合作渠道;
6.参与校内科技成果展示馆建设与维护;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机构设置与职能.广西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研究院.2017-06-21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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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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