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法干校
自治区司法局创办的广西司法干部训练班
广西政法干校的前身是1980年自治区司法局创办的广西司法干部训练班。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从1980年6月开始,自治区司法局在没有校舍、无教学设施和缺乏师资的情况下,先后租借南宁二五号兵站、南宁糖纸厂临时工宿舍、 自治区党校、南宁江西岸旅社等举办了4期司法干部短训班,主要学习新颁布实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共培训了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574人。该班办学编制从原广西政法干校(即公安干校, 与后来新建的政法干校不同一校) 中划出17名。1981年1月17日,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同意,又增加3名。同年2月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自治区司法局从广西干部队伍中选调13名政法院校毕业生或相当于大专文化程度,有一定政法工作经验,适合于当法律教师的干部,到中央政法干校法律师资班学习,并列入司法干部训练班编制。司法干部训练班至此有事业编制3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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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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