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大猷
明代官员
应大猷(1487年-1581年),字邦升,号容庵,浙江仙居县下各村人。明正德九年(1514年)中进士,任职南京刑部主事。因为平定宸濠之乱有功,升为兵部职方司,不久任职稽勋郎中。
人物简介
应大猷(1487—1581),字邦升,号容庵,仙居县下各村人。明正德九年(1514)进士,任南京刑部主事。平宸濠之乱有功,升兵部职方司,旋任稽勋郎中。为官“谢苞苴,杜请托”,“士有片善,急为揄扬;家有余资,乐于赈施”。嘉靖六年(1527)出任广东参政。后擢云南右布政。二十三年,任广东左布政,后又两度巡抚云南、广东。两地盛产明珠、象牙、犀角等珍宝,从不染指;每次卸任,“官行一担书,民送两行泪”。不久任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山东,回京复任吏部右侍郎。三十一年十一月,任刑部尚书。任内持法平恕,平反诏狱。友好进言,以为将得罪朝廷,他正色曰:“吾为命官,只知守三尺法耳,不知其他!”严嵩专权,户部郎中孙绘被谗下狱,曾力为申救。为此亦遭嵩子世蕃诬陷,于嘉靖四十年被迫告老。
回乡后,为造就桑梓人才而讲学不倦。闲时潜心易学,老而益勤。所著有《周易传义存疑》1卷、《容庵集》10卷。
个人生平
应大猷:(1487—1581)尊称应尚书。
字邦升,号容斋。浙江仙居人。明朝刑部尚书。
正德九年进士。曾任南刑部主事,参与平定宸濠之乱
后历广东参政、佥都御史、吏部右侍郎、官至刑部尚书。
卒年九十五。
曾巡抚云南四川山东,所至均有政绩。
应大猷是仙居下各镇应姓起源人。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下各镇东部(原下各乡)、双庙乡及田市镇有大量应姓
特别是原下各乡中心镇区基本上是应姓的。其都是明朝刑部尚书应大猷及其兄弟的后代。
传记
《立德建勋》,试以明朝刑部尚书应大猷生活、成长、奋斗的那个时代背景为经,以其求学、求知、为官、为人的经历为纬,努力以通俗的语言记述应大猷的一生,介绍仙居历史上有“官行一担书、民送两行泪”之誉的清正廉洁之官。
应大猷,字邦升、号容庵,明中叶(1487--1581)仙居县下各镇人。他出生在积德行善之家,自小就受到良好的道德教育,表现出仁爱孝悌的举动,深受乡邻的好评。读书中举后,进入国子监潜心研读圣贤之书,经学湛深。进士及第为官后,持法纪、保清节、正色立朝。辞官后,他散尽余俸救济乡亲,著书立说,讲学不倦。他的一生经历了明朝成化、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六朝。亲历了武宗朝“宸濠谋反”,世宗朝“大礼仪”、“北寇南倭”等历史大事件。他历官五十余年,官至刑部尚书,后遭严嵩排挤,致仕回归林下三十年,九十五岁辞世。留有《容庵集》十卷,《周易传义存疑》一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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