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射是指异常
照射的一种,指在发生
核事故时或事后,为了营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或其它应急情况而自愿接受的
过量照射。
介绍
2007 年ICRP第 103 号出版物( 2007 年建议书)将辐射照射的情况分为计划照射、应急照射和现存照射,以取代从前基于过程的实践和干预的分类。
其中,应急照射情况是指在计划照射情况的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或由恶意行为引起的、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降低有害后果的意外情况。
受应急照射的应急工作人员分为三类: 事故现场进行紧急行动的人员;执行早期防护行动和采取措施保护公众的人员; 应急阶段结束后进行恢复作业的人员。
应急情况:(1)为抢救生命或避免严重损伤时;(2)为避免大的集体剂量时;(3)为防止演变成灾难性情况。
应急剂量
ICRP第 60 号出版物曾建议,除了救生行动( 那是不大可能由剂量学评价来限制的) 外,在控制事故及立即而紧迫的补救工作中的有效剂量不得超过大约 0. 5 Sv,皮肤的当量剂量不得超过 5 Sv。一旦应急情况得以控制,补救工作就应作为实践中遇到的职业照射的一部分来处理。
处理方式
应急照射情况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不利后果。必须在应急照射情况发生之前考虑预防措施和缓解行动。
(1)基于观察到的状态并在可能接受照射之前迅速采取防护行动和其他响应行动,以避免发生严重确定性效应。
(2)对防护行动和其他响应行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在适当时进行改进;
(3)把剩余剂量与适用的参考水平进行比较,优先考虑那些剩余剂量超过参考水平的人群;
(4)根据主导状态和有效信息,必要时实施进一步的防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