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利息是债券自上一次付息后累计未付的利息。在债券买卖时,债券卖出的结算价格应是债券的市场价格加上应计利息,即买主应向卖主支付债券市场价格加应计利息。但是,由于债券有一次终值付息和加息票分次付息两种形式,因此,上面所述的结算价格只有在加息票分次付息债券的交易中才会发生。同时,应注意收益债券也是例外情况,因为收益债券只有在盈利时才付利息。
在付息日前售出债券,利息不归出售者所有,不过购买者必须依据上一次付息日至
结算日债券的持有时间按比例给出售者相应补偿。上次付息日累积的利息额称为应计利息。公式:应计利息 = 以小数表示的
息票利率 *
计息期年分数 *
面值。
应计利息所涉及到的付息日处理:例如,3月15号为开始
计息日,每年付息一次,则第二年的3月14日收盘之后进行付息
除权;第二年3月15日重新开始计息。
一张利息支付日为1月1日和7月1日,金额为10万美元,利息率为10%的
债券。如果这张债券于3月1日出售,那么应计利息就是1700美元(10%×$100 0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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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应计利息 英语为:accrued interest。亦称:
待付利息。名。不可数。该付未付的利息,如债券或其他
固定收益投资品种在前一次付息之后所产生的利息累计。投资者于两次付息日之间购买这类投资品种时,购买价格通常为市场价加某利息支付日后所积累的所有应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