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收入
会计期内已实现但尚未收到款项的各项收如应收利息、应收租金等
应计收入(accrued revenue or revenue receivable)也称应收收入,指会计期内已实现(赚取)但尚未收到款项的各项收入,如应收利息、应收租金等。
应计收入是指企业已经提供了商品或劳务,尚未收到现金并未入账的本期收入。凡属本期应得之收入,虽未收取现金,但在计算本期损益时必须加以确认。所以,在期末时要运用会计调整方法,一方面将归属本期应收的收入先行登记入账并列入利润表,同时将未收款项的收账权利确认为应收款项列入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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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7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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