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九年(1710)四月十一日,就
御史屠沂条奏节俭事,康熙帝发表议论说:节俭固然是美德,但是大多数人只能说,真正做到的却很少。屠沂所说都是细小处,而糜费多在大的地方。例如,用金钱或取库银馈送礼物,造成国帑亏空;寺库各有田园,一僧主持一寺即想成为开山始祖,聚徒众成百成千。这些都是很大的浪费。大凡事情说起来容易,办起来就要难得多。过去
江苏巡抚汤斌,好辑书刊刻,这些书朕都见过。后来他任巡抚后,一件事情也没办,只上奏要毁
五圣祠,也只是风采一下而已。而过去他刊刻书中许多能办的事情,却一件也没办。二十六日,九卿等议屠沂条奏,康熙帝又说:禁止奢僭而崇尚节俭,极为合理。朕近查宫中人数,皇太后宫及朕所居正宫不过数百人,和明代宫人相比减少了许多。以前光禄寺供应宫中费用每年用银七十万两有余,朕逐渐节省,不使滥用,一年只需七万两。理藩院向来每年赏赐供应外藩宾客用银八十万两,裁减浮费,一年只需八万两。户工两部以前每年所用钱粮数目很多,十天一次上奏数目,所需钱粮也已很少。民间僭用妄费,从前屡有禁约,法令也不是不详尽,都是因为奉行不善。同在如果又颁布禁约,也只是徒使法令增多而已。最后,康熙帝命将屠沂原疏发还。
由于康熙几次南巡,肆忌拼霍,至康熙四十九年(1710)十月二十二日,康熙帝在江南总计亏空五十余万两他在谕示
大学士等说:留此亏空迁累官民,不合朕宽仁爱养本意。十一月初十日,康熙帝对大学士九卿等两次谈起江南钱粮亏空事情。他说:江南亏空,都是因为南巡费用造成,这不说明反而不好。你们要将朕的谕旨全行抄录,发给有关督抚,令他们查南巡时所用费用数目,只举出大概数目即可。至于以俸禄银扣补,必致派累百姓,绝对不可办。
盛远(1630-1710),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布衣。工诗,善书、画,时称三绝。小行楷具挺秀姿。有瓣香庵诗钞。
吴山涛(1624-1710),钱塘(今杭州)人。崇祯十二年(一六三九)举人。清初官甘肃同谷知县,有政声。以建少陵七歌堂被诬。罢官后,浮家泛宅,浪游苕霅。书法飘逸,山水不落溪径。在
程正揆、
查士标之间。细密之作,深入元人堂奥,潇然淡远,堪与张风相埒。寿至八十七(宋元明清书画家年表作康熙四十九年至一七一零-时年八十七)。著塞翁集。
陈廷敬(1639-1710),山西泽州(今山西晋城)人。顺治十五年(一六五八)进士,官大学士,谥文贞。诗文与汪琬、王士祯相砥砺。书法二王,有小行楷五七言律诗绫本册十叶。著午亭文编。卒年七十二。
康熙四十九年(1710),奉康熙帝命,
张英、
王士祯等编成大型类书《渊鉴类函》。《渊鉴类函》以《唐类函》为本增补而成,总计四百五十卷,分四十三部,有二千五百三十六小类。除去《唐类函》所辑唐人类书外,又采《太平御览》、《玉海》等十七部类书的内容,编在一起,并采录了二十一史和子、集、杂书中的材料。《唐类函》所辑故事、诗文,只到唐初为止,《渊鉴类函》则补入了元明以前直至明朝嘉靖年间的事类、文章。凡《唐类函》原有的引证,都标“原”字,续增的都标“增”字,以示区别。每类的内容,各分五项,都以释名、总论、沿革为第一,典故为第二,对偶为第三,摘句为第四,诗文为第五,不同于《唐类函》以书名为先后。第一项中
《释名》、
《说文》、
《尔雅》等书的训诂,列在最前,
经史子集次之;第二项按典故的朝代顺序排列;第三项采对偶以工致为主,不拘引文的朝代;第四项摘引句,或择序记,或取诗赋;第五项录诗文,分体裁汇集;所有引文一一注明出处。《渊鉴类函》内容,检索唐宋以至明嘉靖时的典故、辞藻,使用极为方便。
康熙四十九年(1710),禇人获病逝。他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成为清初著名的长篇小说作家。禇人获,字学稼轩,号石农,苏州府长州(今江苏苏州市)人。出身书香门第,自幼在家塾就读,长成后仍好学不倦,因没有获得科名,就在家乡修建四雪草堂,过着恬淡、优雅、舒适的读书生活,文酒而外,不与一事。禇人获交游虽不广泛,但是,与文学之士毛宗岗、尤侗、洪升等人的接触,对他的小说创作产生了极大影响。此外,他读书很多,各种书籍便也成了他生活的基础,创作的源泉。禇人获最著名的长篇小说是一百回的《隋唐演义》。这部小说包括自隋文帝伐陈至
安史之乱结束共一百多年的历史故事。全书情节,依据罗贯中《隋唐志传》、佚名《隋炀帝艳史》、乐史《太真外传》和其他一些正史、野史、传奇,并且吸取了评书创作、民间传说而写成。全书描述了隋朝末年群雄纷争以及李世民建国的战争过程中,秦叔宝、程咬金、单雄信等英雄人物的聚散,也描述了隋炀帝和唐玄宗骄奢淫佚的宫闱生活和悲欢离合的曲折故事。这部小说强调了瓦岗英雄的侠义,暴露了隋朝杨氏、唐朝李氏两家皇帝和皇室奢侈、腐败、暗无天日的生活,描写生活细致,情节曲折动人。禇人获除写小说外,还写有许多笔记,重要的有《坚瓠集》十五集六十六卷。书中的内容有的是他亲身见闻,有的是抄自他书,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为小说创作提供了一定的素材。
康熙四十九年(1710)七月二十四日,左副都御史祖允图疏参户部收购草豆舞弊。经刑部审察,书办胡文思、沈遵泗供称:每年商人领银后有送户部堂司官的“公费”,银数帐册都存在商人金壁处。经传问金壁,交出康熙四十五年至四十八年送银帐簿,内开得银堂官希福纳等、司官根泰等共六十四员。刑部议应将得银堂司官全部革职拿问,尚书张鹏翮等虽无入己银,但其家人曾向商人要银,是否也应革职拿问,需要请旨。康熙帝颁旨表示:此案应由未得银的九卿共同秉公审理,本身不曾得银,家人得银的免
革职拿问。二十五日,康熙帝谕大学士等人:希福纳等共侵吞银二十余万两,事已败露,实在可耻。朕反复考虑,终夜不能入睡,如果将他们审问,获罪的人非常多,姑且开自新之路,得赃人员在未审前若将自己所得银全部赔偿,就可免予革职拿问。九月二十四日,九卿等遵旨议奏:查自康熙三十四年户部设立办买草豆监督时起,至康熙四十四年止,得银堂司官共一百十二人,共贪污吞蚀银四十四万余两,连同康熙四十五年至四十八年希福纳等吞蚀银二十万余两,均应勒限赔完,免其议处。康熙帝最后决定说:部院衙门乃本原之所,希福纳身为大臣,操守贪鄙,不能宽恕,应予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