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人自扰(拼音:yōng rén zì rǎo)是一个
成语,出自《
新唐书·陆象先传》。
唐睿宗时,朝廷中有个监察御史叫
陆象先。他为人宽容,才学很高,办事干练,敢于直言,唐睿宗很器重他。可是,有一次他触怒了唐睿宗,被贬到益州任大都督府长史兼剑南道按察使。
陆象先到任以后,对老百姓十分宽厚仁慈,即使对犯罪的人,也不轻易动刑。他的助手韦抱真劝他说:“这地方的百姓十分愚顽,很难管教。你应该用严厉的刑罚来建立自己的威望,不然的话,以后就没人怕你了。”陆象先听了,摇摇头说:“我的看法和你完全不同。老百姓的事情在于治理。你治理得好,社会安定,老百姓安居乐业他们便会服从你,为什么一定要用严刑来树立自己的威望呢?”
于是,陆象先用自己的一套办法治理益州。有一次,一个小官吏犯了罪,陆象先只是训戒了他一顿,劝他以后不要重犯,而他的一个属下认为这样处理太轻,应该用棍子重重责打一顿。陆象先严肃地对他们说:“人都是有感情的,而且每个人的感情都相差不远。我责备了他,他难道会不理解我的话吗?他是你的手下,他犯了罪难道你就没有责任吗?如果一定要用刑的话,一定从你开始。”那个属下听了,满脸羞惭地退了下去。
后来,陆象先曾多次对他所管辖的官吏们说:“天下本来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只是有一些见识浅陋的人,平庸无能之辈,自己骚扰自己,结果把一些很容易解决的事情也办糟了。我为的是要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以后就可以减少许多麻烦。”
“庸人自扰”常用于指平庸之人,无事生非,自寻烦麻烦。“庸人自扰”之事,在社会屡见不鲜,吵架、斗殴,虽可能各有各的难解问题,但究其根底,必有一方甚至双方是“庸人”,才“扰”了自身“扰”了他人。富有富麻烦,穷有穷困顿,成语告诉人们,若想乐消遥,不可做庸人。看得开,看得透,则烦恼必少。退一步,“海阔天空”才是精明之人的明智之举。
茅盾《虹》:“事情早已过去了,谣言早已传遍全城了,何必庸人自扰,看做了不得。”
鲁迅《书信集·致台静农》:“近来谣言大炽,四近居人大抵迁移,景物颇已寂寥,上海人已是惊弓之鸟,固不可抵为庸人自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