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廊坊市政府工作部门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隶属于廊坊市人民政府,,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建设北路61号,现任局长张兵。
机构位置
机构沿革
根据廊坊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农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2018年12月28日,廊坊市农业农村局举行挂牌仪式。
机构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协调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市级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市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棉、油、菜、水果、肉、蛋、奶、蜜、渔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市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市级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对外农业贸易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兵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广校校长:胡晨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苑铁华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张光山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夏俊松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李中合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邢惠敏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成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韩国峰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孙磊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广军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海莲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0月1日,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1月28日,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0 17:23
目录
概述
机构位置
机构沿革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