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仲符(1913年-2001年04月12日),出生于辽宁省开原县,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参加八路军,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驻冀豫独立第2师代表兼师参谋主任,八路军第129师冀鲁第1支队副支队长,青年抗日游击纵队第3团副团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人民自治军龙江军区第3支队支队长。东北民主联军龙江军区警备第3旅旅长,龙江军区参谋长,东北人民解放军独立第9师师长,解放军第4野战军第42军第155师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参谋长,中国人民志愿军某军参谋长,中南军区司令部工程处处长,广州军区工程兵主任,广州军区副参谋长,广州军区司令部顾问;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简介
廖仲符(1913年-2001年04月12日),中共七大正式代表。1913年生,辽宁省铁岭县人。曾用名廖中符。1935年参加革命,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参加八路军。后任八路军驻翼豫独立第二师代表兼师参谋主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冀鲁第一支队副支队长,青年抗日游击纵队第三团副团长,新四旅敌工科科长,冀南军区团长。后到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担任党校干部科秘书。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同年秋率中央党校干部团到东北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1月至1946年1月任东北人民自治军北安军区第三支队队长、北安保安团团长。1946年1月至11月任东北民主联军龙江军区警备第三旅旅长。1947年9月至1948年春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委员。1947年9月至12月任东北民主联军龙江军区参谋长。1948年1月至11月任东北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九师师长。同年11月至1949年3月任东北野战军第五纵队第一五五师师长。1949年3月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二军第一五五师师长。参加东北冬季攻势、辽沈、进军中南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4月至1953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二军参谋长,1950年5月至1953年1月任党委常委、军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至1953年7月)。1950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人朝作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四十二军参谋长,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自由独立勋章。后任中南军区司令部工程处处长兼国防工程处处长,海南国防工程指挥部副主任。1954年8月至1955年4月任中南军区工程兵部主任,1954年9月至1955年7月任党委副书记。1955年4月至1967年12月任广州军区工程兵部主任,1967年12月至1976年10月任广州军区工程兵党委副书记。1967年12月至1976年10月任广州军区副参谋长。后任广州军区司令部顾问。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
1955年被授予解放军工程兵大校军衔,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1988年7月荣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2001年4月12日因病在广州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