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延安市人民政府
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延市发〔2010〕6 号),设立延安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特殊教育、现代化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教育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中小学、职业中学的招生计划。
(五)监督指导全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研究生等各类招生考试及普通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六)归口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指导推广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教育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全市各类教育附加费,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工程项目稽查工作;实施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内设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档案、值班、公文管理、综合性文件起草及审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精神文明建设和局属单位党建工作;承办局机关其他事务。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负责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和选拔工作;负责人事调配等管理工作;协调编制全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负责局属单位人事档案和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管理;负责局系统知识分子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和全市教育系统奖惩工作;负责特岗教师和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拟订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承担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评审工作。
规划与资金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制定各类教育事业招生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直属单位基建总体规划和概(预)决算以及基建年度计划和投资分配计划;负责安排管理有关校舍建设项目的捐赠工作;指导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参与学生资助政策的制定和管理;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和审核;负责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本级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决算、财务管理;指导各级各类教育基金、教育捐款、外资利用的管理;协调、督促落实教职工工资;负责各级各类学校装备、校舍改造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和信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工作。
基础教育科
承担全市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教科研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教改;负责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比选拔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评比奖励;负责基础教育学校的信息化教学,指导普通中小学图书和教学仪器、实验室建设等工作;负责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验印;监督指导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考、自考等各类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小、特、幼儿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国防教育和影视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教育管理学会及学科研究会工作;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师资培养工作。
继续教育科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教学改革、专业、教材建设工作和教育质量的评估检查;负责职业、民办学校学生学籍、学历证书管理;承担职业、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各类成人和民办教育的招生、教学;承担成人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有关工作;依法办理社会力量所办的职教、成教、民办学校的审批、发证、年检及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民办教育行政执法;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及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安全与稳定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市普教系统安全稳定和普法教育工作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稳定、保卫及安全教育;负责拟定全市教育系统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突发事件,指导网络安全监控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全市教育组合改革工作;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和信访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学前教育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幼儿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管理幼儿教育机构,指导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协助有关科室搞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特、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班主任工作和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学生体育竞赛和大型文体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新农村卫生新校园项目工程实施工作,协助做好专业教师培养工作。
机构领导
直属机构
延安实验小学
延安枣园小学
延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中国教育工会延安市委员会(含市支教办)
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
延安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
基金办
机关后勤事务所
延安中学
延安市实验中学
延安市第一中学
延安市聋哑学校
所获荣誉
2020年1月17日,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20年10月,荣获“2020年陕西省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