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申报指纳税人或代征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推迟向税务机关报送
纳税申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的行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手续,没有特殊情况,纳税人必须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申报期限按期申报纳税。
1.延期申报是指
纳税人、扣缴人基于法 定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经核准延期一定时间申报的制度;
2.延期申报的法定原因:是指
不可抗力因素,即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水、火、
风灾、地震等;财务处理的特殊原因,即财务处理未结束,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申报确有特殊困难的;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一、?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
纳税申报或者报送
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
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三、?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一)需确有困难等理由。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在申请延期申报时应提出“确有困难”等理由,例如纳税人的
财务会计报表尚未编制,出现不可抗力等。
(二)需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除因不可抗力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申报的,应在规定的
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
纳税申报或者报送
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四)需预缴税款。经核准延期申报的,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