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外科处理后4~7天对伤口所做的缝合。又称延期初期缝合。火器伤伤口缝合的基本方法。
火器伤伤口都是污染的,清创时一般不做初期缝合。清创后4~7天,伤口清洁、无脓液或渗出液,肉芽生长良好、健康无水肿,伤口周围无明显炎症现象,对合时无明显张力或压痛时缝合伤口,即延期缝合。缝合前将伤口的新鲜肉芽创面用等渗盐水纱布轻轻蘸干,不要擦拭,以免出血。缝合时要深浅适宜,尽量使创面完全接触,不留死腔,创缘对齐,缝合距创缘稍远(1.5~2.0厘米),针距稍宽(2厘米),以利渗出液排出;缝合时伤口张力较大时,可先缝合两端,待创面接近时,再行分期缝合;必要时,可行减张缝合。缝合后,受伤肢体限制活动,以利于伤口愈合。8~12天拆除缝线。在此期间,如出现伤口化脓感染,应立即拆除部分或全部缝线,充分引流。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