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州家畜繁育改良、畜禽良种资源保护、饲料生产与经营等行业管理工作;编制上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审核、
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畜牧业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和畜产品加工等项工作。完成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
畜牧业(含畜牧、兽医、草原、饲料行业,下同)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畜牧业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监督;组织起草畜牧业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全州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业行业管理。
(二)负责对全州畜牧业生产进行宏观调控,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产业化建设。
(三)负责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监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兽医医疗器械管理工作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州草原(草地)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组织实施草原监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州草原防火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畜牧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信息、督查、行政复议、资产管理、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职称管理、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兽医药政处。
监督执行兽医兽药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州兽医卫生、防疫检疫等方面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药检工作;依法组织监督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审核、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培训及绿证工作。
(三)产业发展处。
指导全州畜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化工作;对畜牧业发展中资源配置、结构布局及宏观调控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种畜禽、养蜂等畜牧行业法规的监督执行工作;负责种畜禽的繁育改良和推广工作;负责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负责直属场(站、公司)的经济管理工作。
(四)饲料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饲料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的职能,同时承担州饲料工作办公室的职能。
负责全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州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登记、审核、申报和办证工作;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的检测、监督工作。
加挂州畜牧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本局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进入州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的行政许可和行政仲裁。负责本局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落实工作(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核;兽医从业资格证审核;饲料生产企业审核登记;牧业用地租赁审核;审核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等行政审批事项)。
(五)草原处。
负责全州草原及草原防火方面的行政执法和技术推广工作,贯彻执行《草原法》、《草原管理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牧业用地管理条例》;编制草原生态建设、资源用地开发和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草原及草原防火有关重点项目的审核、申报及实施工作。
人员编制
州畜牧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专职副书记1名;处长(主任)5名(办公室主任兼机关专职副书记、兽医处处长兼首席兽医师、产业处处长兼总畜牧师)。
州畜牧局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