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总产值
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的总和
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的总和。反映建筑业生产成果的综合指标。包括:(1)建筑工程产值。(2)设备安装工程产值。(3)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4)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计算方法原则上按工厂法计算,即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对象,按其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计算产值,企业内部不重复计算。
释义
中国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建筑业总产值包括:①施工产值,即建筑企业自行完成的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建筑物大修理价值及非标准设备制作的产值。②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为外单位提供的建筑制品和工业性作业价值。③为外单位进行建筑安装提供服务的产值和建筑机械租赁收入。④其他产值,如企业所属勘察设计单位向外单位提供的科研成果技术服务和劳务的收入等。⑤勘察设计产值等。
计算方法原则上按“工厂法”计算,即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对象,按其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计算产值,企业内部不重复计算。计算总产值的价格,施工产值按施工图预算价格或按合同规定的包干价格计算;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产值和其他产值,均按现行价格计算。
计算方法
施工产值计算,一般与编制施工图预算所用的方法相同,即以实物工程量乘预算单价,加上施工管理费、独立费(指施工管理费以外单独计算的费用)、利润和税金。  建筑业总产值的价值构成有两部分:①建筑生产活动中的物质消耗价值,即材料、燃料、结构件、固定资产折旧等转移价值。②在建筑生产活动中新创造的价值,如税金、利润、工资、利息支出等。从建筑业总产值中扣除转移价值即为建筑业净产值,是国民收入的组成部分。由于它不受转移价值的影响,能较确切地反映企业贡献的大小,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可据以全面考核企业经营经济效果,所以在核算指标体系中,已日益受到重视。
地区排名
2014年,江苏省建筑业总产值2.68万亿元,同比增长15.92%,产值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9 12:10
目录
概述
释义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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