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产品是指由建筑安装企业建造的,具有一定使用功能或满足某一特定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所完成的机械设备等安装工程。其特点是: (1) 产品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2) 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3) 产品的体积庞大,消耗的资源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4) 产品的使用寿命长,质量要求高和生产过程的连续、不可间断性;(5) 产品的销售结算过程简单,流通过程短。
分类
在中国,建筑产品分为:
①房屋建筑,包括厂房、仓库、住宅、办公楼、
医院、学校、商业用房等;
②构筑物,包括烟囱、窑炉、铁路、公路、桥梁、涵洞、机坪等;
③机械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工程(不包括机械设备本身的价值)。 建筑产品按其完成程度,又可分为:
①已完工程,即竣工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②已完施工,即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被看作“假定产品”;
③未完施工,即已投入人工、材料,但尚未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
特征
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
建筑产品在建造过程中直接与地基基础连接,因此,只能在建造地点固定地使用,而无法转移。这种一经造就就在空间固定的属性,叫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固定性是建筑产品与一般工业产品最大的区别。
2建筑产品的庞大性
建筑产品与一般工业产品相比,其体形远比工业产品庞大,自重也大
3建筑产品的多样性
建筑物的使用要求、规模、建筑设计、结构类型等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类型的建筑物,也因所在地点、环境条件不同而彼此有所不同。因此.建筑产品不能像一般工业产品那样批量生产。
4建筑产品的综合性
建筑产品是一个完整的固定资产实物体系,不仅土建工程的艺术风格、建筑功能、结构构造、装饰做法等方面堪称是一种复杂的产品,而且工艺设备、采暖通风、供水供电、卫生设备等各类设施错综复杂
生产特点
由于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类型的多样性和体形庞大等三大主要特点,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的特点与一般工业产品生产的特点相比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具体特点如下:
(一)建筑产品生产的流动性
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决定了产品生产的流动性。一般的工业产品都是在固定的工厂、车间内进行生产,而建筑产品的生产是在不同的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现场,或同一现场的不同单位工程,或同一单位工程的不同部位组织工人、机械围绕着同一建筑产品进行生产。因此,使建筑产品的生产在地区与地区之间、现场之间和单位工程不同部位之间流动。
(二)建筑产品生产的单件性
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和类型的多样性决定了产品生产的单件性。一般的工业产品是在一定的时期里,统一的工艺流程中进行批量生产,而具体的一个建筑产品应在国家或地区的统一规划内,根据其使用功能,在选定的地点上单独设计和单独施工。即使是选用标准设计、通用构件或配件,由于建筑产品所在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的不同,也使建筑产品的结构或构造、建筑材料、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等也要因地制宜加以修改,从而使各建筑产品生产具有单件性。
(三)建筑产品生产的地区性
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决定了同一使用功能的建筑产品因其建造地点的不同必然受到建设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和社会条件的约束,使其结构、构造、艺术形式、室内设施、材料、施工方案等方面均各异。因此建筑产品的生产具有地区性。
(四)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
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体形庞大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因为建筑产品体形庞大,使得最终建筑产品的建成必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建筑产品的生产全过程还要受到工艺流程和生产程序的制约,使各专业、工种间必须按照合理的施工顺序进行配合和衔接。又由于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使施工活动的空间具有局限性,从而导致建筑产品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占用流动资金大的特点。
(五)建筑产品生产的露天作业多
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和体形庞大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露天作业多。因为形体庞大的建筑产品不可能在工厂、车间内直接进行施工,即使建筑产品生产达到了高度的工业化水平的时候,也只能在工厂内生产其备部分的构件或配件,仍然需要在施工现场内进行总装配后才能形成最终建筑产品。因此建筑产品的生产具有露天作业多的特点。
(六)建筑产品生产的高空作业多
由于建筑产品体形庞大,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具有高空作业多的特点。特别是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高层建筑物的施工任务日益增多,使得建筑产品生产高空作业的特点日益明显。
(七)建筑产品生产组织协作的综合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