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概算指标
工程学术语
建筑工程概算指标是按整个房屋以百平方米(构筑物以座)为计量单位,规定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其造价的标准。由于概算指标是以整个建筑物每百平方米表示出房屋或厂房的技术经济指标;个别小型构筑物(如水塔、烟囱)以一个构筑物(座)表示出其技术经济指标,因此,它比概算定额更进一步的综合和扩大,所以依据其来编制概算就更为简化了。
建筑工程概算指标的内容:
(1)编制说明。说明指标的作用,编制依据,使用方法等;
(2)每一概算指标的内容:示意图,说明结构形式,工业厂房还需表示出吊车起重能力,经济指标,说明该单项工程每百平方米造价,及土建、水卫、电照等各单位工程每百平方米造价;结构特征及工程量指标,说明结构内容及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扩大分项工程量指标,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人工及主要材料消耗指标。
建筑工程概算指标的编制:
(1)在编写资料审查意见表上,填写上设计资料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时间、建筑面积以及构造情况,提出编写意见;
(2)选定有代表性的各类工程、图纸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建筑面积和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构造物因为以“座”为计量单位,因此可直接编制出构筑物的概算指标;一般建筑工程须将项目按编制方案规定进行适当地合并,以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换算出扩大分项工程量指标
(3)根据计算出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和预算定额,地区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等基础资料编制预算书,求出整个房屋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预算造价,以及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人工、施工机械费用和主要材料消耗量指标;
(4)汇总、整理、填制概算指标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7 22:36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