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建筑给人们以美或不美的感受,在人们心理上、情绪上产生某种反应,存在着某种规律。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种规律。建筑物是由各种构成要素如墙、门、窗、台基、屋顶等组成的。这些构成要素具有一定的形状、大小、色彩和质感,而形状(及其大小)又可抽象为点、线、面、体(及其度量),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些点、线、面、体以及色彩和质感的普遍组合规律。
体现方面
建筑体形的几何关系
古代一些美学家认为圆、正方形、正三角形这样一些简单、肯定的几何形状具有抽象的一致性,是统一和完整的象征,因而可以引起人们的美感。现代建筑师勒·柯布西耶也称赞这些简单的几何形状是美的体形,因为它们可以清晰地辨认。
所谓抽象的一致性,就是指这些形状有确定的几何关系。例如圆周上的任意一点距圆心的长度是相等的,圆周的长度是直径的π倍;正方形或正立方体的各边相等,相邻的边互相垂直;正三角形的三条边等长,三个角相等,顶端处于对边的中线上。这些形状既然有明确、肯定的几何关系,就可以避免任意性。这种观点对建筑
构图影响很大。古代许多优秀建筑作品不论是平面形状、体形组合,乃至细部处理,都以上述几种简单的几何图形作为构图的依据,从而获得了高度的完整统一性。图1是罗马万神庙的圆形平面,罗马圣彼得大教堂的方形平面。后来虽然突破古典建筑形式,出现了多种不规则的构图法则,但有时仍然借助于简单几何图形来达到构图上的完整统一。建筑形式美法则
主和从
古希腊哲学家 赫拉克利特发现,自然界趋向于差异的对立。他认为协调是差异的对立产生的,而不是由类似的东西产生的。例如植物的干和枝,花和叶,动物的躯干和四肢等,都呈现出一种主和从的差异。这就启示人们:在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中,各个组成部分是不能不加以区别的,它们存在着主和从、重点和一般、核心和外围的差异。建筑
构图为了达到统一,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体形,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必须处理好主和从、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在一些采用对称构图的古典建筑中,对此作了明确的处理,如图2是A.帕拉第奥设计的圆厅别墅(上为
透视图,下为平面图)。现代强调形式必须服从功能的要求,反对盲目追求对称,出现了各种不对称的组合形式,虽然主从差异不象古典建筑那样明显,但还是力求突出重点,区分主从,以求得整体的统一。国外一些建筑师常用的“趣味中心”一词,指的就是整体中最富有吸引力的部分,如图3美国亚特兰大桃树中心广场旅馆中庭。一个整体如果没有比较引人注目的焦点──重点或核心,会使人感到平淡、松散,从而失掉统一性。
对比和微差
建筑要素之间存在着差异,对比是显著的差异,微差则是细微的差异。就形式美而言,两者都不可少。对比可以借相互烘托陪衬求得变化,微差则借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连续性以求得调和。没有对比会产生单调,而过分强调对比以致失掉了连续性又会造成杂乱。只有把这两者巧妙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既有变化又谐调一致。对比在建筑
构图中主要体现在不同度量、不同形状、不同方向、不同色彩和不同质感之间。
不同度量之间的对比 在空间组合方面体现最为显著。两个毗邻空间,大小悬殊,当由小空间进入大空间时,会因相互对比作用而产生豁然开朗之感。中国古典园林正是利用这种对比关系获得小中见大的效果。各类公共建筑往往在主要空间之前有意识地安排体量极小的或高度很低的空间,以欲扬先抑的手法突出、衬托主要空间。 不同形状之间的对比和微差 在建筑
构图中,圆球体和奇特的形状比方形、立方体、矩形和长方体更引人注目。利用圆同方之间、穹窿同方体之间、较奇特形状同一般矩形之间的对比和微差关系,可以获得变化多样的效果。如不来梅的高层公寓用有微差变化的
扇形单元组成了整体和谐的构图。
不同方向之间的对比 即使同是矩形,也会因其长宽比例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方向性,有横向展开的,有纵向展开的,也有竖向展开的。交错穿插地利用纵、横、竖三个方向之间的对比和变化,往往可以收到良好效果。
直和曲的对比 直线能给人以刚劲挺拔的感觉,曲线则显示出柔和活泼。巧妙地运用这两种线型,通过刚柔之间的对比和微差,可以使建筑
构图富有变化。西方古典建筑中的拱柱式结构,中国古代建筑屋顶的举折变化都是运用直曲对比变化的范例。现代建筑运用直曲对比的成功例子也很多。特别是采用壳体或悬索结构的建筑,可利用直曲之间的对比加强建筑的表现力。
虚和实的对比 利用孔、洞、窗、廊同坚实的墙垛、柱之间的虚实对比将有助于创造出既统一和谐又富有变化的建筑形象。
色彩、质感的对比和微差 色彩的对比和调和,质感的粗细和纹理变化对于创造生动活泼的建筑形象也都起着重要作用。
均衡和稳定
处于地球重力场内的一切物体只有在重心最低和左右均衡的时候,才有稳定的感觉。如下大上小的山,左右对称的人等。人眼习惯于均衡的组合。通过建筑的实践使人们认识到,均衡而稳定的建筑不仅实际上是安全的,而且在感觉上也是舒服的。
对称均衡 对称本身就是均衡的。由于中轴线两侧必须保持严格的制约关系,所以凡是对称的形式都能够获得统一性。中外建筑史上无数优秀的实例,都是因为采用了对称的组合形式而获得完整统一的。中国古代的宫殿、佛寺、陵墓等建筑,几乎都是通过对称布局把众多的建筑组合成为统一的建筑群。在西方,特别是从文艺复兴到19世纪后期,建筑师几乎都倾向于利用均衡对称的
构图手法谋求整体的统一。 不对称均衡 由于构图受到严格的制约,对称形式往往不能适应现代建筑复杂的功能要求。现代建筑师常采用不对称均衡构图。这种形式构图,因为没有严格的约束,适应性强,显得生动活泼。在中国古典园林中这种形式构图应用已很普遍。
动态均衡 对称均衡和不对称均衡形式通常是在静止条件下保持均衡的,故称静态均衡。而旋转的陀螺,展翅的飞鸟,奔跑的走兽,所保持的均衡,则属于动态均衡。现代建筑理论强调时间和空间两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对人的感觉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促使建筑师去探索新的均衡形式──动态均衡。例如把建筑设计成飞鸟的外形、螺旋体形,或采用具有运动感的曲线等,将动态均衡形式引进建筑
构图领域。
稳定 同均衡相联系的是稳定。如果说均衡着重处理建筑构图中各要素左右或前后之间的轻重关系的话,那么稳定则着重考虑建筑整体上下之间的轻重关系。西方古典建筑几乎总是把下大上小、下重上轻、下实上虚奉为求得稳定的金科玉律。随着工程技术的进步,现代建筑师则不受这些约束,创造出许多同上述原则相对立的新的建筑形式。
韵律和节奏
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或现象,往往由于有秩序地变化或有规律地重复出现而激起人们的美感,这种美通常称为韵律美。例如投石入水,激起一圈圈的波纹,就是一种富有韵律的现象。蜘蛛结的网,某些动物(包括昆虫)身上的斑纹,树叶的脉络也是富有韵律的图案。有意识地模仿自然现象,可以创造出富有韵律变化和节奏感的图案,韵律美在建筑
构图中的应用极为普遍。古今中外的建筑,不论是单体建筑或群体建筑,乃至细部装饰,几乎处处都有应用韵律美造成节奏感。无怪有人把建筑比喻作“凝固的音乐”。表现在建筑中的韵律可分为下述四种。 连续韵律 以一种或几种组合要素连续安排,各要素之间保持恒定的距离,可以连续地延长等,是这种韵律的主要特征。建筑装饰中的带形图案,墙面的开窗处理,均可运用这种韵律获得连续性和节奏感。
渐变韵律 重复出现的组合要素在某一方面有规律地逐渐变化,例如加长或缩短,变宽或变窄,变密或变疏,变浓或变淡等,便形成渐变的韵律。古代密檐式砖塔由下而上逐渐收分,许多构件往往具有渐变韵律的特点。
起伏韵律 渐变韵律如果按照一定的规律使之变化如波浪之起伏,称为起伏韵律。
交错韵律 两种以上的组合要素互相交织穿插,一隐一显,便形成交错韵律。简单的交错韵律由两种组合要素作纵横两向的交织、穿插构成;复杂的交错韵律则由三个或更多要素作多向交织、穿插构成。现代空间网架结构的构件往往具有复杂的交错韵律。
比例和尺度
谐调的比例可以引起人们的美感。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的
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万物最基本的原素是数,数的原则统摄着宇宙中心的一切现象。这个学派运用这种观点研究美学问题:在音乐、建筑、雕刻和造型艺术中,探求什么样的数量比例关系能产生美的效果。著名的“
黄金分割”就是这个学派提出来的。在建筑中,无论是组合要素本身,各组合要素之间以及某一组合要素与整体之间,无不保持着某种确定的数的制约关系。这种制约关系中的任何一处,如果越出和谐所允许的限度,就会导致整体比例失调。至于什么样的比例关系能产生和谐并给人以美感,则众说纷纭。
模数比例 一种看法是,只有简单而合乎模数的比例关系才易于辨认,因而是和谐和美的。从这种基本观点出发,认定象圆形、
正方形、正三角形等具有确定数量制约关系的几何形状可以当作判别比例关系的标准和尺度。至于长方形,它的长和宽可以有不同的比,就存在一个什么是最佳比的问题。经过长期的探索发现,长宽比为 1:1.618的长方形最为理想。这就是模数比例中的
黄金分割原理。
相同比率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若干毗邻的矩形,如果它们的对角线互相平行或垂直,就是说它们都是具有相同比率的相似形,一般可以产生和谐的关系。
模度体系 现代建筑师勒·柯布西耶把比例和尺度结合起来研究,提出“模度体系”。从人体的三个基本尺寸(人体高度1.83米,手上举指尖距地2.26米,肚脐至地1.13米)出发,按照
黄金分割引出两个
数列:“红尺”和“蓝尺”,用这两个数列组合成矩形网格,由于网格之间保持着特定的比例关系,因而能给人以和谐感。
理性的比例 还有人认为良好的比例关系不能单纯按抽象的几何关系来确定。他们强调功能要求、结构、材料以及民族文化传统都会对构成良好的比例发生影响。良好的比例不单是直觉的产物,并且还应当符合理性的。
尺度 同比例相联系的是尺度。比例主要表现为整体或部分之间长短、高低、宽窄等关系,是相对的,一般不涉及具体尺寸。尺度则涉及具体尺寸。不过,尺度一般不是指真实的尺寸和大小,而是给人们感觉上的大小印象同真实大小之间的关系。虽然按理两者应当是一致的,然而在实践中却可能出现不一致。如果两者一致,意味着建筑形象正确反映建筑物的真实大小。如果不一致,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大而不见其大──实际很大,但给人印象并不如真实的大;二是小而不见其小──本身不大,却显得大。两者都叫作失掉了应有的尺度感。经验丰富的建筑师也难免在尺度上处理失误。问题在于人们很难准确地判断建筑物体量的真实大小。通常只能依靠组成建筑的各种构件来估量整体的大小,如果这些构件本身的尺寸超越常规(人们习以为常的大小),就会造成错觉,而凭借这种印象去估量整体,对建筑真实大小判断就难以准确了。建筑中一些构件如栏杆、扶手、坐凳、台阶等,因有功能要求,尺寸比较确定,有助于正确显示出建筑物的整体尺度感。一般说来,建筑师总是力图使观赏者所得到的印象同建筑物的真实大小一致,但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建筑如纪念性建筑,则往往通过尺度处理,给人以崇高的尺度感。对于庭园建筑,则希望使人感到小巧玲珑,产生一种亲切的尺度感。这两种情况,虽然产生的感觉同真实尺度之间不尽吻合,但为了实现某种艺术意图是被允许的。
重复和再现
在音乐中某一主旋律的重复或再出现,通常有助于整个乐曲的和谐统一。在建筑中,往往也可以借某一母题的重复或再现来增强整体的统一性。随着建筑工业化和标准化水平的提高,这种手法已得到愈来愈广泛的运用。一般说来,重复或再现总是同对比和变化给合在一起,这样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凡对称都必然包含着对比和重复这两种因素。中国古代建筑中常把对称的格局称为“排偶”,偶是成对的意思,也就是两两重复地出现。西方古典建筑中某些对称形式的建筑平面,表现出下述特点:沿中轴线纵向排列的空间,力图变换形状或体量,借对比求变化;而沿中轴线横向排列的空间,则相应地重复出现。这样,从全局来看,既有对比和变化,又有重复和再现,从而把互相对立的因素统一在一个整体之中,同一种形式的空间如果连续多次或有规律地重复出现,还可以造成一种韵律节奏感。如哥特式教堂中央部分就是由不断重复同一形式的尖拱拱肋结构屋顶所覆盖的空间,而获得优美的韵律感。现代一些住宅、公共建筑等也每每有意识地选择同一形式的空间作为基本单元,通过有组织的重复取得效果。
渗透和层次
西方古典建筑多为砖石结构,各个房间多为六面体的闭合空间,很少有连通的可能。近代技术的进步和新材料的不断出现,特别是框架结构取代砖石结构,为自由灵活地分隔空间创造了条件,从而对空间自由灵活“分隔”的概念代替传统的把若干个六面体空间连成整体的“组合”概念。这样,各部分空间互相连通、贯穿、渗透,呈现出极其丰富的层次变化。所谓“流动空间”正是对这种空间所作的形象的概括。中国古典园林中的借景就是一种空间的渗透。“借”是把彼处的景物引到此处来,以获得层次丰富的景观效果。“庭院深深深几许”就是描述中国古典庭园所独具的幽深境界。近年来国外一些公共建筑,更加注意空间的渗透,不仅考虑到同一层内若干空间的相互渗透,,而且通过楼梯、夹层的处理,造成上下多层空间的相互穿插渗透,以丰富层次变化。
空间序列
建筑是三度空间的实体,不能一眼就看到它的全部,只有在连续行进的过程中,从一个空间到另一个空间,才能逐次看到它的各个部分,最后形成整体印象。逐一展现的空间变化必须保持连续关系。观赏建筑不仅涉及空间变化,同时还涉及时间变化。组织空间序列就是把空间的排列和时间的先后两种因素考虑进去,使人们不单在静止的情况下,而且在行进中都能获得良好的观赏效果,特别是沿着一定的路线行进,能感受到既和谐一致,又富于变化。建筑形式美法则
从北京紫禁城宫殿中轴线的空间序列组织中可看到:经金水桥进天安门空间极度收束,过天安门门洞(A)又复开敞。接着经过端门至午门(B)则是两侧朝房夹道,形成深远狭长的空间,至午门门洞空间再度收束。过午门穿过太和门(C),至太和殿前院,空间豁然开朗,达到高潮。往后是由太和殿、中和殿(D)、保和殿(E)组成的“前三殿”,接着是“后三殿”,同前三殿保持着大同小异的重复,犹如乐曲中的变奏。再往后是御花园(F)。至此,空间的气氛为之一变──由雄伟庄严而变为小巧、宁静,表示空间序列的终了。空间序列有两种类型:呈对称、规整的形式;呈不对称,不规整的形式。前者庄严而肃穆,后者活泼而富有情趣。各种建筑可按功能要求和性格特征选择适宜的空间序列形式。空间序列组织就是综合运用对比、重复、过渡、衔接、引导一系列处理手法,把单个的,独立的
空间组织成一个有秩序、有变化、统一完整的空间集群。
高潮和收束 沿主要人流路线逐一展开的空间序列不仅要有起伏、抑扬,要有一般和重点,而且要有高潮。没有高潮的空间序列,会显得松散而无中心,无从引起情绪上的共鸣。与高潮相对的是收束。完整的空间序列,要有放有收。只收不放势必使人感到压抑和沉闷,只放不收则会流于松弛和空旷。没有极度的收束,即使主体空间再大,也不足以形成高潮。
过渡和衔接 人流所经的空间序列应当完整而连续。进入建筑是序列的开始,要处理好内外空间的过渡关系,把人流由室外引导至室内,使之既不感到突然,又不感到平淡。出口是序列的终结,不可草率从事,应当善始善终。内部空间之间应有良好的衔接关系,在适当的地方还可以插进一些过渡性小空间,起收束作用,并加强序列的节奏感。对人流转折处要认真对待。可用引导与暗示的手法来提醒人们:是转弯的时候了,并明确指出前进的方向。转折要显得自然,保持序列的连贯性。
在一个连续变化的空间序列中,某一种空间形式的重复和再现,有利于衬托主要空间(重点、高潮)。如果在高潮前,重复一些空间形式,可为高潮的到来作好准备。
发展情况
建筑形式美法则是随着时代发展的。为了适应建筑发展的需要,人们总是不断地探索这些法则,注入新的内容。20世纪20年代在苏联出现的“
构成主义”学派,虽然在当时没有流行开来,但“构成”这一概念,经过不断地充实、提炼和系统化,几乎已经成为一切造型艺术的设计基础。其原则、手法也可为建筑创造借鉴。W.格罗皮乌斯创办的包豪斯学校,一反古典学院派的教学方法,致力于以新的方法来培养建筑师,半个多世纪以来,在探索新的建筑理论和创作方法方面,取得长足的进展。传统的
构图原理一般只限于从形式本身探索美的问题,显然有局限性。因此现代许多建筑师便从人的生理机制、行为、心理、美学、语言、符号学等方面来研究建筑创作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尽管这些研究都还处于探索阶段,但无疑会对建筑形式美法则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应用
形式美法则在建筑表现中的应用建筑表现与其他艺术设计一样,同样是依赖视觉感受的艺术形式。视觉语言在建筑表现中无处不见,从配景选择、色彩搭配、技术运用等给视觉带来的冲击力,到创意的切入等等都遵循着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
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
建筑表现的形式美法则主要包括:
变化与统一、对比与和谐、比例与尺度、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空白与虚实。
变化与统一
变化体现了各种事物的千差万别,统一则体现了各种事物的共性和整体联系。变化统一反映了客观事物本身的特点,即对立统一规律。在建筑表现的作品中,丰富的素材和色彩、表现手法的多样化可丰富作品的艺术形象,但这些变化必须达到高度统一,使其统一于一个中心的视觉形象(一般是主题建筑),这样才能构成一种
有机整体的形式。
图1-01是一幅建筑表现的夜景作品,从色彩上分析主色是统一的冷色调蓝色,辅助色是用在建筑光感较强部分的暖黄色以及远处天空红紫色的霞光。从大的色彩关系方面来分析,远处天空红紫色在色相环上属于
主色调蓝色的邻近色,于天空上半部分的蓝色有很好的融合与过度,丰富了画面的色彩关系。建筑内部由于人照光源的作用下呈现出的暖黄色在色相环属于主色调蓝色的
互补色,在
视觉感受中犹如黑夜里的一团火焰,极为耀眼夺目,很容易成为第一视觉中心,把观众的目光很快的从整幅图面吸引到我们主要表现的建筑上来。
任何一幅建筑表现作品其构成整体风格的多个局部变化之间必须有机联系,作品的美感是从统一的整体效果中感受到的。主从关系是整体局部之间的法则。如果各部分不分主次,同等对待,或者竞相突出自己,都会破坏整体画面的完整统一性,会流于松散、单调和杂乱。
对比与和谐
对比就是使一些可比成分的对立特征更加明显,更加强烈,和谐就是使各个部分或因素之间相互协调。在建筑表现的作品中,对比与和谐,通常是某一方面居于主导地位。 对比与和谐反映了矛盾的两种状态,对比是在差异中趋于对立,和谐是在差异中趋于一致。
在建筑表现中常用一些表现手法来突出主题建筑、丰富整体画面,常用的如明暗的对比,虚实的对比,冷暖的对比等。但过于生硬的对比可能会使画面有些松散,所以我们有会用一些方法让对比中略有调和,使画面更加完整。
对比与和谐是相对的,是对立统一的艺术手段,不是简单数值上的差异,而是以人的视觉感受为依据。对比与和谐相辅相成,过分的对比会太强烈、刺激;而过分的和谐又会平庸、单调。在建筑表现的设计运用中要注意对比与和谐的适度,要求鲜明而不刺激,调和而不平淡。从形式
构图上讲,对比要求集中,多体现在画面主题和特别强调的点、线和小的块面上,和谐则体现在画面的整体照应之中。
比例与尺度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它是精确详密的比率概念。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比如早在古希腊就已被发现的至今为止全世界公认的
黄金分割比1:1.618正是人眼的高宽视域之比。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是平面
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建筑表现是把不同的素材和建筑编排组合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不同的建筑效果图,各种素材的面积与体积大小的比例、数量多少的比例,一定要符合尺度,给人以美的感受,如果比例失调,就破坏了美的秩序和规律,造成作品的失败。
比例是指一件事物整体与局部及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一切造型艺术都存在比例是否和谐的问题。和谐的比例可以引起人们的美感,使总的组合有明显理想的艺术表现力。美好的构成都有适度的比例与尺度,即构成的各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要符合比例。
对称与均衡
对称是同形同量的形态,如果用直线把画面空间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它们之间不仅质量相同,而且距离相等.中外很多古代建筑、教堂、庙宇、宫殿等都以“对称”为美的基本要求.对称的构成能表达秩序、安静和稳定、庄重与威严等心理感觉,并能给人以美感。
均衡是同量不同形的形态,是指在特定空间范围内,形式诸要素之间保持视觉上
力的平衡关系。均衡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
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平面
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
对称的事物基本上是均衡的.也有些画面并不一定对称,但它仍然很美,那就是因为它还符合“均衡”的法则。
就是一幅运用均衡法则的画面,可以看出我们着力表现的是图面的左侧,这里的建筑离我们的视点最近,可以比较清楚的观察到其具体的细节,所以我们在这里添加了丰富的视觉元素。随着建筑不断地向右延伸,离视点越来越远,根据近大远小、近实远虚、近暗远明的空间
透视关系,建筑越来越小、
视觉元素越来越虚、光感越来越强,画面右侧给人的视觉感受就比左侧偏轻。造成了画面左右两侧
构图的不平衡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画面右侧天空大量留白的部分添加了一个挂角树,就很好地补充了画面构图的平衡感。
节奏与韵律
节奏与韵律是音乐中的词汇。节奏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有规律的变化和重复,韵律是在节奏的基础上赋予一定的情感色彩。前者着重运动过程中的形态变化,后者是神韵变化给人以情趣和精神上的满足。
在建筑表现中,节奏指一些元素的有条理的反复、交替或排列,使人在
视觉上感受到动态的连续性,就会产生节奏感。
节奏是韵律形式的纯化,韵律是节奏形式的深化,节奏富于理性,而韵律则富于感性。韵律不是简单的重复,它是有一定变化的互相交替,是情调在节奏中的融合,能在整体中产生不寻常的美感。
韵律是构成要素连续反复所造成的抑扬调子,具有感情的因素。韵律能给人情趣,满足人的精神享受,它在建筑表现中的重要作用是能使形式产生情趣,具有抒情意味。韵律能增强我们设计作品的感情因素和感染力,引起共鸣,产生美感,开阔艺术的表现力,所以我们在节奏与韵律法则的运用中要相辅相成。
空白与虚实
空白的处理也就是画面的空间设计。有的朋友刚开始做建筑表现时总想把版面“充分利用”,总想把素材安排得满满的,认为画面留有空间是一种浪费。其实这种庞杂堵塞的
构图往往使人望而生畏,留不下一点印象。空间在构图上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这种构图上的“少”,却是效果上的“多”。空间也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使人产生兴趣,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最大限度地达到传播目的。
虚实作为一种表现形式是为深化主题服务的。画面构成中必须有虚有实,虚实呼应。画面的主体建筑要“实”,陪体建筑和背景要“虚”,“虚”是为了突出“实”,应该藏虚露实,宾虚主实,不能平均处理。
在对主要的形式美法则进行了简要分析之后,需要说明的是形式美的法则虽已形成一些规律性的审美特性,但却不是固定不变的,更不是僵死的法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会不断发展变化。我们必须结合表现的主题及创意的要求加以运用,使之有助于美的创造,而不要因这些法则拘束了美的创造。
形式美法则是艺术形式的一般法则,它是形式构成的规律。形式美和传播信息内容是统一的,是为内容服务的,可增强作品的感染力,使人们在阅读作品的过程中享受美的信息,产生吸引人注目的引导作用。形式美以不同的形式展示和表现事物对象的存在,无论是具体的直接可感的形式,还是比较抽象的形式,都能给内容赋彩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