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资质对
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工程业绩都有一定要求。其中企业主要人员包括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工程序列职称人员,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
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
高级职称或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或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
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
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注: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
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
非承重墙的改造。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
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
舞美设计、
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