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与合是文学艺术辩证规律的一个术语。
有形式与内容的两层涵义:形式上的“开与合”指作品布局结构的舒展、深入与归拢、作结;内容上的“开与合”指作品中矛盾冲突的展开、激化与转化、解决。这两种“开与合”往往是互为因果、并且同步出现和进行的。在文艺作品中,一般有“大开大合。与“小刑、合”之九凡反映重大题材、激烈矛盾冲突的作品,多采用大开大合式的结构。其特点是:多线交织,纵横深入,万象合一。而小开小合的作品,矛盾冲突比较轻微平缓,线索比较单一。一般来说,大开大合的结构,雄浑、浩大,具有一种壮美感;小开小合的作品,轻灵、隽永,具有一种秀美感。采用那种结构,应根据作品的主题、题材、效果等因素决定,使之与形式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