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盐务管理局
开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开县盐务管理局是开县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全县盐业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县盐业生产、运销、盐政市场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单位,归口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渝东北经营管理处领导。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管理全县盐业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等计划指标;
4、履行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加强对盐产品市场的法律监督;
5、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私运、私销、私购盐产品等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办理行政复议;
6、
内设科室
市场营销科、盐政稽查队。
领导介绍
附注: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县分公司,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5 10:1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内设科室
领导介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