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司法局是开封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的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向市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担市政府规章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市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监狱布局调整、重要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负责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调各科室工作关系;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研究制订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对局长办公会、局领导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信息、编发工作简报;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统计和日常接待等工作。
依法治市办公室
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监狱劳教管理科
管理监狱、劳教工作,监督、检查《监狱法》和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对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等工作;指导劳教生产、基建、财务工作;受市劳教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劳教人员的所外执行、所外就医、提前解教、加减期三个月以下的(含三个月)的审批工作;负责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访考察的指导管理工作。
律师管理科
组织指导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和律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批、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申报、审批律师工作机构;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年检注册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律师工作执业证和年检注册的审批、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律师培训工作,指导律师业务,监督、检查办案质量;承办律师惩戒工作。
公证管理科
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研究制定全市公证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证员工作执业证和年检注册的审核、申报、领取和发放工作;组织公证员业务培训和交流;监督检查公证质量,负责公证工作的申报、复议工作,纠正或撤销错证、伪证。
基层工作科
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调解中心和乡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乡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执业证》的审核、申报、注册和发放;负责全市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队伍网络建设,指导检查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管理和指导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县、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仲裁鉴定科
负责本局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政策理论调研工作;负责全市仲裁机构登记及仲裁员资格、执业证的申报、领取、发放和年检注册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全市法律援助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实施法律援助;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社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复议工作;负责市法律援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宣传教育科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
行财装备审计科
管理本系统车辆、服装、枪支弹药物资装备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局直属单位财务检查指导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卫生、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
政治部(警务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警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系统计划生育和共青团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等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对全体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司法考试科
组织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
承担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食堂和其他经营实体的管理工作。
领导成员
局党委委员、局长:孙振廷
局党委委员、市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刘光磊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陶道宇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聂影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乔长永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武超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张航生
局党委委员、中共开封市纪委开封市监察委派驻开封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宫艳民
局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陈燕
局党委委员、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王峰
局党委委员、高级法律专务:王路
二级机构
开封市监狱
开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开封市司法培训中心
开封市大宋公证处
开封市大梁公证处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开封市司法局驻杞县圉镇镇江庄村工作队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1年11月,开封市司法局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