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盐业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是开封市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对全市盐业实行垂直管理,根据开封市政府规定,由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
开封市盐业公司担负着全市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业务上接受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领导。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圆满完成食盐专营任务,食盐购进完成率100%,食盐销售完成率100%,货款结算完成率100%,企业资产总值增加134万元,实现利润112万元,上交税金576万元。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
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
调研。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开封市盐业管理局局长:王守军。(副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