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裁定书
商标局对于异议程序中提起的异议进行裁定后做出的书面决定
异议裁定书是指商标局对于异议程序(征求公众意见的过程)中提起的异议进行裁定后做出的书面决定。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
异议裁定
提不出不同意见.异议裁定即生效。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商标局裁定,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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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09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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