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盐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江西省上饶市盐务局,接受盐业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管理全县盐业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等计划指标;
4、履行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加强对盐产品市场的法律监督;
5、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私运、私销、私购盐产品等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办理行政复议;
6、对全县盐产品实行专营,核发、管理盐业许可证;
7、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盐政股(稽查大队)、经销部等。
领导介绍
县盐务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张小红。
附注
江西省盐业集团宜春分公司弋阳县盐业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