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芒社群(弗拉芒语暨荷兰语:Vlaamse Gemeenschap,法语:La Communauté flamande)是
比利时的三个社群之一。
简介
弗拉芒社群两种不同但相关的含义:
1、在文化及社会上,指弗拉芒语族公共团体、传媒、及其社会文化生活;该概念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可以是类似苏格兰人、
巴斯克人2、政治及民事编制上,指
比利时王国的联邦制政府及宪法授权成立的属下三个社群之一。不像比利时法语社群,弗拉芒社群和弗拉芒大区是合二为一的。
语言
荷兰语暨弗拉芒语是比利时弗拉芒大区的官方语言。当地少数族裔的新移民及工作人士能操法语、意第绪语、土耳其语、阿拉伯语、巴巴里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英语和德语等。自中世纪起,犹太人成为弗拉芒大区最老的具有独立身份的少数族裔。
比利时境内,沿着各大区边界的各城镇中,有的属于“具有语言特色的基层政权”;令身处各大区的少数族裔也能得到自己语言的官方文件。
历史上,当地方言拥用强烈的本地特色。然而,电台和电视广播的势力及人口流动的新趋势,导致传统方言使用率大幅急降。各地区方言分别受到侵蚀及形成新的融合口音;荷兰语称之为tussentaal('之间语言'),或贬称为verkavelingsvlaams(受多种方言影响的,新市郊、弗拉芒荷兰语居民)。
布鲁塞尔的弗拉芒语方言/口音(包括发音和字汇)已经受到法语的严重影响。因大部份在首都居住的弗拉芒语人士是年轻的流动人口,不会操布鲁塞尔的弗拉芒语口音。
机构
弗拉芒大区内的行政权力,全部权力放下至大区内各省政府。布鲁塞尔市内的教育、文化,社会福利等事务交予有关所属社群处理;其余市内事务交予布鲁塞尔首都大区政府处理。因此弗拉芒大区受权成立一套直属弗拉芒大区的位于布鲁塞尔的机构:本地民选弗拉芒语议会、及行政机关性质的弗拉芒社群委员会('VGC'),向布鲁塞尔首都大区的弗拉芒语居民提供中等程度的决策和公共服务。VGC委托有关弗拉芒语机构协助当地社区中心(gemeenschapscentra)提供有关公共服务。
行政权力
比利时联邦宪法授权弗拉芒社群行使以下权力:
弗拉芒社群内的教育事务(包括百分之九十五的财政预算,但文凭资格除外);
文化及语言事务(所属的经济方面全归联邦事务);
某程度上的社群内医疗健康事务(对全国医疗政策有少数影响力);
(倘未营运)弗拉芒社群在比利时国际发展政策提供的能力。
当弗拉芒社群内各类机构(地方议会、地方政府、语言机构等)吸收弗拉芒大区的政治能力后,可在以下范围发挥影响力:
农业(但主体政策仍由欧洲联盟决定);
社群内公共建设及经济发展;
能源(能操控百分之五的实际能力)。
弗拉芒社群无独立的财政,百分之九十五的社群财政经费是由比利时联邦政府提供。联邦法例限制社群内的税收和开支,及不准成立任何社群层次的法院或审计法院。
代表布鲁塞尔首都大区的弗拉芒议会(荷语:Vlaams Parlement)议员被禁止参与涉及弗拉芒大区事务的议案投票。这类议员只可参与弗拉芒社群的立法事务。
传媒
弗拉芒社群拥有一个公营广播机构,Vlaamse Radioen Televisieomroep/VRT;亦有数间有二十年历史的私营电台及电视台。弗拉芒社群内的报业由数间拥有压倒优势的高质量日报控制:《De Tijd》、《De Morgen》、《De Standaard》。其余受欢迎的日报及杂志包括《Het Laatste Nieuws》、《Het Nieuwsbl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