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Francis Lightfoot Lee,1734年10月14日—1797年4月3日),
弗吉尼亚自治领及美国政治家,《
独立宣言》和《
邦联条例》签署人之一,
美国开国元勋。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1734年10月14日出生于
弗吉尼亚自治领的
劳顿郡。他是托马斯·李(Thomas Leee)的第四个儿子,最杰出的爱国者之一也是美国独立的有力倡导者
理查德·亨利·李的弟弟。
因父亲去世,弗朗西斯并没有享受到他父亲给予他哥哥们的所有好处,他们被送到英国接受教育。他在家接受一位名叫克雷格(Craig)的家庭教师的教育。他的导师是一位苏格兰牧师,品行端正,是一位理论家,是一位正确的古典学者,他不仅使他的学生成为一名优秀的学者,而且使他对阅读和精神的研究有了早期的鉴赏力,这在他这个年纪是不寻常的,尤其是李的家族拥有一切沉溺于时髦乐趣的手段。虽然许多有前途的年轻人都在沉溺于放纵,但年轻的李在他导师的影响和劝告下,获得了大量有价值的知识,这为实践而获得荣誉的过程奠定了基础,这标志着他以后的人生生涯。
前期政治生涯
他父亲留给他的大量财富,使他排除了寻求职业的必要性,同时获得巨大支持。弗朗西斯与他的兄弟理查德·亨利·李关系密切,并且含蓄地承认理查德有着超凡的智慧和判断力,因此他经常有机会聆听他哥哥的雄辩和神谕性的长篇大论。
虽然他的哥哥回到弗吉尼亚自治领议会,为其居住的
威斯特摩兰县(Westmoreland)工作,但弗朗西斯在劳顿郡拥有自己的财产,他为自己提供了候选人名额,代表该郡同胞参加议会。他在殖民地议会任职了十年。尽管他平时沉默寡言,但在《
印花税法案》(Stamp Act.)颁布后,他表现出了对英国人的强烈抵制。
1769年,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与丽贝卡·泰洛(Rebecca Tayloe)结婚。婚后,李夫妇搬到了
里士满,在劳顿郡议员任期结束后,在那里被选为
弗吉尼亚自治领的议员。
大陆会议时期
1775年,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被弗吉尼亚州殖民地议会选举为
大陆会议代表。在会议中,李经常坐在那里默默无言,既不慌张,也不争吵。不过,他的投票和私人谈话给同伴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之后的1776年、1777年和1778年,三年时间里,他定期连任同一职位;在1776年
第二届大陆会议,他投了赞成票并签署了《
独立宣言》。他对美国独立的未来毫无忧虑和担忧:“亲爱的朋友,让我们为国家的利益尽我们所能,把这件事留给命运吧。”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并不是夸夸其谈、喧闹或咄咄逼人,而是一个“绅士”,一个坚定、坚定地支持《独立宣言》的人。
无论是在弗吉尼亚州议会,还是在大陆会议,他都没有在公开辩论中作为一名演说家而声名显赫。但他被认为是州议会和大陆会议中一个实用成员。在大陆会议中,他是几个重要委员会的成员;在全体委员会中经常担任主席。他还是弗吉尼亚州那个值得纪念的委员会的一名成员,该委员会制定了《
邦联条例》。李兄弟代表弗吉尼亚州签署了《邦联条例》。
返回弗吉尼亚
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于1779年从国会退休,他希望回到快乐和舒适的家中。然而,他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享受退休生活。他被选为弗吉尼亚州议会的议员。虽然不情愿,但他还是入席并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他以正直、公正和热爱祖国而闻名。然而,他并不满足,不久就放弃了公职而享受退休生活。
李没有孩子,所以退休后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读书、种田和朋友陪伴的乐趣上。他偶然患上胸膜炎,1797年4月3日,63岁时死于胸膜炎。他的妻子也感染了病毒,在她丈夫去世的几天内也去世了。
主要贡献
参与大陆会议并签署《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成为美国开国元勋。
个人生活
1769年,30多岁的弗朗西斯娶了16岁的丽贝卡·泰洛,她是约翰·泰洛二世(John Tayloe II)的八个女儿之一。约翰·泰洛二世一家住在艾莉山附近,他为这对新婚夫妇送上了一份1000英亩土地的结婚礼物。与丽贝卡的结合是一场爱的婚姻,当弗朗西斯在
威廉斯堡的女市民之家服务时,他们交换的信件透露了他们分处两地时的苦楚。他很不情愿地服役,更愿意和他的新婚妻子呆在一起,一起建造他们的家——乔治王朝风格的宅邸梅诺金。但随着革命的临近,弗朗西斯跟追随弗吉尼亚的爱国者们舍弃了很多。
弗朗西斯·莱特富特·李的哥哥理查德·亨利·李,也是代表弗吉尼亚的《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的签署人,两人是56个签署《独立宣言》的代表中唯一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