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文院
古代官制名
弘文院,官署名。金朝置。掌校订翻译经史等务。
沿革
官署名。金朝置。掌校订翻译经史等务。设知院掌院事,
从五品
; 下设同知院事、校理等职。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改经籍所署。后罢。
职责
掌校订翻译经史等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4-2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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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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