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孝宗弘治十六年,因纸币政策崩溃,宝钞信用无法挽回,朱祐樘命两京十三省钱局开铸“弘治通宝”钱,定制每文钱重一钱二分,并规定了每年的铸额。弘治十八年五月朝廷令户部调查各地铸造情况,各地所铸量仅为计划的十分之一二;正德二年四月朝廷下令各省停铸,弘治通宝前后铸期不足四年。弘治通宝版式为小平钱,直径24~26mm,存世弘治通宝均为光背。另有大字光背版式,比较少见;传世品有一枚当十大钱,可能是试铸样钱。弘治通宝因含锡过多而质地不佳,流传于今多数漆黑漫晦。
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十六年,命
北京、南京两京外山东、福建、湖广等13省钱局开铸“弘治通宝”钱,定制每文钱重一钱二分,并规定了每年的铸额。然弘治十八年五月,帝下令户部调查各地铸造“弘治通宝”的情况,各地所铸量仅为计划的十分之一、二;到了正德二年,四月下令各省全部停铸。前后铸期不足四年。
版式为
小平钱,直径24~26mm,现发现均为
光背。有大字光背版式,比较少见,传世品有一枚
当十大钱,可能是试铸
样钱。弘治通宝存世量较崇祯、天启、宣德等其他明代钱币为少,仅次于隆庆,泰昌,制作多不精,特别是云南大理吐司铸造的文字粗拙,笔画粘连,大小不一,背多平夷。其钱配比含锡量较高,因此多青灰质,暗灰色,另有少许呈现紫褐色。从“治”字的三点水旁不同写法,可分为“连水治”和“分水治”两种大的版别,其中“分水治”相对少见一些。由于制作粗糙、多薄小,因而字口清晰的“弘治通宝”价格较普通其他明朝钱币高一些,市场价200元左右。